阜新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依据《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根据工作需要,经阜新市人民政府批准,阜新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辅警共89名,其中男性55名,女性3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社会优秀人才,从源头上保证警务辅助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12月9日(含)至2006年12月9日期间出生);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学历证书及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9日(含)之前;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文身;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尚未结案的;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11.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人员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待遇保障

1.本次招聘的辅警为非人民警察和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实习期为6个月,期间工资标准为27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实习期满后,按照阜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学历学位评定层级,实行层级化管理;

2.按规定为被聘用的辅警缴纳“五险一金”;

3.按规定发放工作服装和装备;

4.被聘用的辅警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阜新市政务服务网和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是阜新市政务服务网。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者可在2024年12月9日8时至12月13日12时登录阜新市政务服务网,依次选择热门服务→单位招考报名,即可进入考试报名页面,选择要报名的考试名称,点击“去报名”按钮,依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在网上对报考者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考生可于2024年12月9日8时30分至12月13日16时登录阜新市政务服务网,登录后点击用户名,进入个人空间,点击“消息中心”或“我的考试”,即可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2024年12月9日8时30分至12月13日16时)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未通过且未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2024年12月9日8时30分至12月13日16时)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考生报名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进行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此次报名不收报名费用,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可登录阜新市政务服务网打印准考证,登录后依次选择热门服务→单位招考报名,即可在“准考证下载”栏目中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

2.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后期可以提供与报名表相符的各种材料原件,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1.5,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削减或调整招聘条件,取消、削减或调整条件的招聘岗位将在阜新市政务服务网公布,报名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报考者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全部为客观性题型,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50%。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给下列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满分100分: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在阜新市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

(二)体能测试

1.入围人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通知及体测人选名单详见阜新市政务服务网。

2.资格审查(复查)。体能测试前,公安机关负责对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查)。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信用报告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

入围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考生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自体能测试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纸质材料1份。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聘用。

3.体测项目。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800)米跑、纵跳摸高。

4.体测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体能测试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测。

5.结果公布。体测结果当场公布,体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测合格人员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一次。

6.注意事项:参加体测人员须穿着运动服及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不应参加体能测试。如参加测试,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心理素质测试

1.入围人选。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人选。

心理素质测试通知及测试人选名单详见阜新市政务服务网。

2.测试方式。心理素质测试采用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主要评估报考者的人格特征、心理品质、压力承受能力等方面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满足的各项要求。

3.结果公布。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如有单项异常者,需接受进一步访谈。根据测试结果及访谈结论,筛查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心理测试及访谈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面试

1.入围人选。体能测试合格且心理素质测试不存在不适合岗位需求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通知及面试人选名单详见阜新市政务服务网。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详见阜新市政务服务网)。

(五)体检

1.入围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公安基础知识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科目考试等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阜新市政务服务网。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内容中人民警察岗位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3. 相关要求。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考察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辅警,市公安局按照招聘岗位与其签订《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九)试用期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为6个月,期间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作为试用期考核的一项,试用期不合格的、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报考者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由人社部门或公安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分别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聘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

报考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办法予以相应处理。

从事辅警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18-2787788
咨询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附件:阜新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阜新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