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发展,在广大青少年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自治区团委机关党委联合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共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 青春与法同行”机关大讲堂活动,自治区团委、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内蒙古青年企业家协会、“北疆青创”孵化器、呼和浩特市留学生创业园的近60名党员干部、创业青年参加。
本次机关大讲堂邀请呼和浩特铁路局党校党建教研室陈颖主任,围绕“国之重器,民之根本——走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主题,以简洁的思路、精炼的表达,从深刻理解宪法基本构成、准确把握宪法价值内涵、弘扬宪法精神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三个方面,深入细致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重点内容和核心精神。课程围绕《宪法》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展开,强调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国家机构的职权划分,以及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性。通过实际案例的解析,使大家更加深刻理解宪法对于保障人民权益、规范权力运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参加本次活动的党员干部、创业青年表示将认真学习宪法知识,强化法治思维,积极履行公民责任,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应有力量。同时,自治区团委将持续引领广大青年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牢记法治准则,致力于营造尊重宪法、遵守法律、积极向上、勇于创新的工作环境,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为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青春力量。
供稿 | 内蒙古自治区团委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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