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一张1993年部队转业的志愿兵到地方事业单位后的工资表。表格上显示这位1980年入伍的志愿兵,从部队转业后分配到一家银行工作,月收入是325元。
且不论这位志愿兵本人觉得当时拿到的工资数是多还是少。反正我认为按照1993年中国百姓的月人均收入不足200元人民币来看,这位志愿兵的月收入应该是在全国人均工资以上的。说明地方对部队转业的干部(志愿兵)的政策还是不错的。
记得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入伍的、八十年代中期转业到地方的干部,刚到地方时基本工资都是在76元(正连级)到89元(正营级)之间。再加上到事业单位工作有各种补贴,到企业单位工作有各种奖金,每月收入基本在105到120元左右。
到了1993年,那批转业干部经过几年的工资调整,人均月收入能够达到300元出头。有的转业干部提拔为中层管理人员,能够拿到4、500元,这种水平在当时就已经相当的不错了。
再回过头来看看这个刚刚离开部队的转业志愿兵(基本享受与转业干部待遇),他刚刚到了地方,一下子拿到300多元,按理应该是不错的。那些年,部队工资还没有改革,军官收入普遍不高,连级干部也就是300多元。所以啊,这个志愿兵到了银行工作,工资起点还是很可以的。如果银行再有月奖和年终奖,收入一定非常可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