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为宝塔山立法

12月6日,记者从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获悉:《延安市宝塔山保护条例》已于9月20日经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1月27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宝塔山位于延安市宝塔区,海拔1135.5米,因山上的标志性建筑宝塔而得名。宝塔始建于唐代宗大历年间,后经多次修缮,至今巍峨挺立。延安宝塔是中国革命的精神标识。为进一步加强对宝塔山的系统性、整体性保护,规范宝塔山管理和利用行为,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条例》。

《条例》共有28条,涵盖责任主体、保护范围、保护措施、文物利用及山体风貌治理等内容。延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成玲介绍:“《条例》有3个特点:一是将宝塔山保护作为切入点,采用不分章体例的形式,坚持‘有几条立几条’‘管用几条就制定几条’,对‘一座山’进行立法;二是在选择立法项目和主要内容上,充分突出延安特色;三是围绕宝塔山保护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保护范围、规定保护措施等方面,为守护中国革命的精神标识提供法治保障。”

“我们将按照《条例》要求,依法保护好、利用好宝塔山,让巍巍宝塔山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宝塔山分公司总经理李祥说。

文章来源 | 延安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