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沙子口某高端项目给中介开出了24万/套的佣金,有网友调侃说:那地方卖4万五,农村大集摆摊卖香奈儿的既视感。
网友还是年轻了,卖房这种速生速朽的事儿,只要肯花钱就有人肯卖力气,有人肯卖力气就有鱼儿上钩,七秒之后谁还记得谁是谁?
沧海一声笑,冤大头总被雨打风吹去,历史就是这么堆积出来的。
来看一看,上周青岛楼市发生了那些事儿。
1
莱阳路8号克凌克?
最新披露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23年10月辞去金地集团董事长职务的凌克,在2019年至2021年间与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工作组副组长符飞达成利益交换,符飞给凌克提供帮助,换取金地集团以“安家费”的名义一次性补偿525万元。
安家费没有收到,符飞就进去了。
无意讨论其间的是是非非,感兴趣的是莱阳路8号的传说:前两任开发商都铩羽暴鳞之后,第三任金地终究也没能镇住这个硬物。
自1996年起颁布的多版“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中,坐拥栈桥的莱阳路8号都在保护范围的核心区内,但是盖商品房的规划硬是批下来了。
只能摊手,即便当年邓飞、陈宝成、纪许光等一帮大V反对也没用。
人力不可挡,苍天就睁眼,该项目的两任开发商均把自己耗得灯枯油尽,灰头土脸,在坊间滋生出“莱阳路8号克开发商”的说法。
2021年10月,金地商置接手,正式成为莱阳路8号第三任开发商。两年后,担任董事长职务长达25年的凌克就辞职。
人道金地命硬,也没镇住啊。
2
青岛房产中介集体开撕平台!
12月3日,由青岛33家房产经纪公司组成的青岛房产经纪同业联盟发布联名信,称即日起停止与58同城的合作,停止采购58同城旗下任何房产网络端口。
理由嘛,青岛房价已经接近2017年1月水平,但58同城、安居客的端口费从2017年1200-1300元每季度上涨到2200元每季度,大家扛不动了。
所谓端口费,就是中介通过端口把房源发送到网上,以此拉动成交。
上一次开撕是10年前,2014年6月,青岛50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全面停止与搜房网的合作。理由也是端口费从2008年到的每月60元一路飙升到2014年的每月800元,中介们不堪重负。
2014年,也是行情不好的时候。
也没办法,行情艰难百事哀啊。
3
上合房价3千3!
海达如意金岸一套105.04m2的房子以35万元的总价卖出,单价只有3333元/平。这件事突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关注,很多人大惊小怪。
这个项目一个月前就有一套95.56m2的房子以3663元/平的价格成交,咋没人惊诧呢?
而且,海达如意金岸周边很多楼盘,包括花样年碧云湾、新城海韵名邦、樾府、奥林春天、青建尚合府、远洋御城、中骏汇景城、三木文澜府等等,不是什么兔子不拉屎的地方。
不用惊诧,供需关系崩了,上合就只值这个价。
4
业委会能出租设备间吗?
天山社区城市生活家小区19楼的设备间被业委会出租了,这让18楼的业主很不满意,认为给自己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与困扰,因为一梯一户的情况下,19楼没有电梯,需要从18楼出电梯再上19楼。
且不说这些纷纷扰扰,按照民法典,设备间出租需要经过全体业主或至少涉及这一楼层业主的同意,否则就属于业主委员会擅自处分共有部分。
不过,司法途径虽然清晰却未必好走,大多数业主会打退堂鼓,这就给了业委会很多操作空间。
5
白沙湾的墓地焦虑!
定位为滨海高端居住社区的城阳白沙湾南岸片区,焦虑点是东蓝家庄和西女姑山两个社区的墓地,但凡墓地有一点动静就会闹出很大声响。
这不,12月5号流亭街道又出来回复称,最近西女姑山社区对墓地进行环境卫生清理、补种绿植等工作,大家稍安勿躁。
为啥打扫个卫生都要出来回应一下呢?
因为墓地周围的新建楼盘实在太多了,随着这些楼盘陆续交付居民越来越多,墓地的关注度居高不下。无法拆迁还可以用“墓地建成时间远远早于周边小区”当理由,但是要想整修、改建,居民们可不答应。
2021年夏天,社区曾想以“怀念堂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为理由进行改建,就被居民们掀起的舆论波涛给淹没了。
搬也搬不走,修也修不得,问题无解。
想买房的人最好先考虑清楚。
6
青铁芳华地涨价千元!
东李的青铁芳华地12月7日加推的1号楼和9号楼,比上个月加推的2号楼7号楼涨价1000元/㎡以上,更令人意外的是,一个小时内就只剩下顶底房源。
这世道是变了吗?
未必,很多业内人士认为,东李的混世魔王森林公园项目清盘,加上真正的竞品楼盘卖得差不多了,或是青铁芳华地涨价还好卖的原因,刚需们不能再心猿意马了嘛。
只要足够能忍,幸福早晚会来。
7
不交物业费能咋地?
西海岸锦绣首府小区未交物业费的业主们,最近收到了物业方面发来的诉讼“通知”:即将起诉,材料已经准备好了。
业主们很气愤,因为不交物业费是有原因的,物业的工作没做好凭啥收物业费?还威胁说会上征信,影响今后的生活和工作?
咋说呢,从法律上讲,物业服务的特点与公共服务类似,具有广泛的服务范围,包含公共绿化养护、公用设施维护、保洁、安保等诸多范围,并且小区业主人数众多,服务需求具有差异化,不可能做到人尽满意。如果允许部分业主以小区工作的某个方面存在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可能会导向错误,引起不良循环。
所以,物业的工作没有重大问题的话,法庭通常都会判决:即便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但还是提供了管理服务,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以及公平原则,业主应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
法庭判决之后,业主们再不履行判决缴纳物业费,一路程序走下来,还真是会上征信。
编辑: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