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作为全球兵力规模最大的国家,百万大军根据战略安全需要部署在全国各个地区,但不可能在每个省都部署一样的军事建制单位。
就拿海军来说,我国沿海省份不及全国的一半,实际上只有山东、浙江、广东三省有海军舰队的驻地;还有陆军13个集团军,军部却只驻扎在12个省份……
但对于省级军区和省级武警内卫总队来说,却是例外的。
省级军区是解放军在全国除了港澳台之外的各个省级行政区所设立的固定军事单位,只是根据行政区划名称的不同,省级军区的名称也有差异,在各个省,设立的就是省军区,比如解放军湖北省军区;在各个自治区,设立的是军区,比如解放军广西军区;在各个直辖市,设立的是警备区,比如解放军重庆警备区;当然了北京市除外,它除了是直辖市,还是首都,设立是全国独一无二的卫戍区——解放军北京卫戍区。
相比省级军区根据省级行政区划名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省级武警内卫总队则比较统一,无论是省,还是自治区,亦或直辖市,统一称呼为武警总队,比如武警天津市总队、武警河南省总队、武警西藏自治区总队……
既然解放军省级军区和武警省级内卫总队在内陆每一个省级行政区都有固定的军事建制单位,那么作为统管全省政府各项业务的省长,是否有权调动省军区和所属的武警内卫总队呢?
答案是:不能。
我们先从省级军区的层面剖析。
首先:省政府没有省级军区的领导权。在军改以前,省级军区的领导权在七大军区,大军区按照所属的省级辖区管理每个省级军区,比如济南军区只有山东省和河南省两个省级辖区,那么山东省军区和河南省军区就只归济南军区管辖。
到了军改后,大军区变成了战区,但省级军区的管辖权并没有过渡到各大战区管辖,而是由新成立的军委国防动员部管辖,只有北京卫戍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单独纳入陆军系统。
由此可见,无论是军改前后,省级军区从没有纳入过所属的省政府管辖过,更别谈省长可以指挥调动省级军区了。
再次:省政府岗位中没有来自省级军区系统的现役人士。司令员和政委作为领导省级军区的两大正军级主官,统管所属省级军区的军事业务和思政工作,相对来说跟省政府完全是不同的系统。
但是按照“党管武装”的要求,省级党委却能在一定程度上指挥省级军区,一方面,省级党委的书记,往往兼任所属省级军区的第一书记,比如易炼红在2021年11月召开的江西省党代会上被选为省委书记,不到2个月的时间,他又在江西省军区党代会上被选为了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一职,地位在省军区党委书记、省军区政委,以及省军区党委副书记、省军区司令员之上,包括每年一度的各省议军会议暨“军事日”活动,也是由所属省级党委书记兼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亲自在省军区主持召开。
另一方面,在省级党委常委中,往往会选出省级军区司令员或政委作为“戎装常委”,具体参与到省级党委领导班子的决策中,比如现任的湖北省委“戎装常委”就是由湖北省军区少将司令员郦斌担任,这个时候的“戎装常委”其实和同为省委常委的省长一样,都属于省委书记为班长的省级党委班子的一员,所以省长和省军区的司令员或政委,没有形成上下级的隶属关系。
最后:省级军区基本无兵可调。在军改以前,有相当一部分的省级军区可能还会下辖有一定的作战部队,有的是边防部队、有的是海防部队,但是到了军改后,原来省级军区下辖的作战部队基本都转隶到陆军或海军,比如黑龙江省军区下辖的某边防团和乌苏里江巡逻艇大队就被改编成了北部战区陆军边防某旅等等……
除了纳入到陆军系统的京疆藏三大省级军区继续保持作战权限之外,其余归属国防动员部管辖的省级军区已经没有作战职能,仅仅是承担国防动员、兵员安置等行政性质的军事任务,所以这也谈不上省长有权调动省级军区,顶多可以说省长和省军区之间有业务之间的联系。
要知道,省军区系统承担的使命任务中,除了是充当地方党委的军事部,为党委履行抓武装工作、管武装工作职能当好参谋助手之外,还是同级政府的兵役部,协调政府部门抓好兵员征集、退役军人安置等方面工作,这一块属于政府的职能,在省长的权限范围之内,比如转业军官、高级军士转业要安置到政府单位或事业单位中,往往需要政府从中协调处理。
从省级武警内卫总队的层面分析:
在深改以前,武警部队确实是实行军政双重管辖的领导体制,在武警总部层面,公安部长往往兼任武警部队党委第一书记、武警部队第一政委;在省级武警内卫总队层面,省级公安厅(局)长同时也兼任武警总队的党委第一书记兼第一政委,比如许甘露在担任河南省公安厅厅长5个月后,就被选为武警河南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兼总队第一政委,这个时候公安厅长就有权调动武警河南总队执行反恐处突、应急救援等任务,而公安厅长又是省长领导的省政府的重要成员,其实也间接代表了省长有权调动武警内卫总队。
可到了军改后,武警部队的领导体制变了,不再实行军政双重管辖,而是由军委直辖,公安部以及地方公安部门的主官不再在武警部队兼职,它们也就没有了调动武警总队的权限,那么省长就没有权力能调动武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