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七年江苏烟酒公卖局造送民国六年十月份代征各省西烟销地公卖费表册民国七年二日详奉财政部指令
一九一七年江苏烟酒公卖局造送民国六年十月份代征各省西烟销地公卖费表册民国七年二日详奉财政部指令
经过努力,利用业余时间(晚上、休息日),近期从各种网站上、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图书馆、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档案馆等查到了1910年代的资料,查到一九一七年江苏烟酒公卖局造送民国六年十月份代征各省西烟销地公卖费表册民国七年二日详奉财政部指令照片资料,资料非常珍贵,非常难找,古董级资料。如图。
一九一七年江苏烟酒公卖局造送民国六年十月份代征各省西烟销地公卖费表册民国七年二日详奉财政部指令。
浙江省合计:西烟五百一箱,征银一千四百七十七元九角五分,除提棧费一百十元八角四分六厘,寔征存银一千三百六十七元一角四厘。
山东合计:西烟一百五十八箱,征银三百八十八元三角六分四厘,除提棧费二十九元一角二分七厘,寔征存银三百五十九元二角三分七厘。
奉天合计:西烟四十六箱,征银五十四元二角八分,除提棧费四元七分一厘,寔征存银五十元二角九厘。
总计:西烟七百五箱,征银一千九百二十一元五角九分四厘,除提棧费寔征存银一千七百七十六元五角五分六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