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持之以恒筑牢依法治统法治基石
游立华
(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制定以来的第三次修改,为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制度遵循,必将有力保障统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支撑,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一、坚持以法为纲、依法统计,做依法治统的忠实崇尚者
统计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筑牢“依法治统”法治基石,是保障统计调查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新修改《统计法》的出台,不仅是对我国统计法律体系的一次重大完善,更是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和方向性。其政治性在于,新法明确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时代性体现在,新法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提升了统计工作的现代化水平;方向性体现在,新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顽疾,加大了惩处力度,为构建诚信统计、真实统计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无锡统计调查部门将深刻认识新修改《统计法》的重大意义,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牢记“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初心使命,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做依法治统的忠实崇尚者,以法为纲确保统计调查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前行。
二、坚持崇法唯实、激浊扬清,做依法治统的自觉遵守者
当前,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统计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面对统计造假屡禁不止、手段翻新等挑战,统计监督体系有待完善、统计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新修改《统计法》从根本上为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统计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奠定了制度基础。无锡统计调查部门将始终坚持崇法唯实,坚决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作斗争,激浊扬清、立破并举,净化统计环境,努力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同时不断提升统计法治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确保每一项统计数据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不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宣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的能力水平。还要用好统计执法检查“利器”,进一步落实国家统计局“刀刃向内”的统计执法检查要求,确保统计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坚持为民调查、枝叶关情,做依法治统的坚定捍卫者
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人民服务。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不仅是对统计调查人职业道德的要求,更是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体现。无锡统计调查部门始终坚持为民调查、枝叶关情,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民意民情。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借助重大节日,积极组织好“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法治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以局队联合、市县联动、部门合作等形式,利用“报网端微屏”媒体矩阵深入推进普法“六进”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认同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规范性,确保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发布等统计调查工作各个业务流程环节都符合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增强执法监督的主动性,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实际行动捍卫《统计法》的尊严和权威。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全面贯彻执行新修改的《统计法》是新时代统计调查工作的必然要求。无锡统计调查部门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推动统计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以统计现代化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贡献无锡统计调查力量。
编辑:顾杨
审核:张妮
发布:宁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