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网友咨询:

哪些职业病可以认定为工伤?

周礼赟律师解答:

职业病的范围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可以参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常见的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如光接触性皮炎、黑变病)、职业性眼病(如电光性眼炎)、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职业性化学中毒(如氯气中毒)、职业性中暑等。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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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赟律师补充:

如果劳动者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周礼赟律师

云南煜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办理过各种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在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方面,经验丰富,有着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对待工作认真努力,对待客户热情诚恳,重视证据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