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一则新闻:一小区发布通告说,小区范围内禁止饲养宠物和家禽,有不听劝的,将面临联防人员和公安机关的捕杀。小区内一名新婚女子倍感无奈,因为她陪嫁过来的爱犬刚好在这个通告范围内,没有办法之下就在网上进行了求助。
山东省济南市圣天桥区药山街道的小鲁社区,有一名女业主,她是2024年刚结婚,嫁到小鲁庄这边来的。跟女业主一起陪嫁过来的,还有一条她养了5年的小型宠物狗。
这条狗性格比较温顺,从来也不叫,女业主带它出门,也从来都是拴着狗绳的。街坊邻居也从来没有因为狗的问题,和女业主发生过争执,反而还有不少人,专程上门给狗狗送零食。
2024年12月5日,小鲁社区发布一则禁宠通知书:为维护小区环境卫生,避免宠物伤人和噪音扰民,小鲁居委会及物业告知小鲁村民及各租户,禁止饲养狗、猫、鸡、鸭、鸽子等各种宠物及家禽。如家中有上述宠物、家禽等,务必尽快将宠物送走,请各位村民通知自己房客,一经发现房内饲养上述宠物及家禽,对不听劝阻者,联防人员将会同公安机关进行捕杀,经济组织成员将按《居规民约》执行。
因为女业主家养的有狗,居委会也通知女业主尽快处理,不然就会面临捕杀。
一条从小养到大的狗,而且还是陪嫁过来的,等同于自己的家人。而且就算是送了人,狗狗也是一离开女业主就绝食。此外房子也是刚买的,为了狗再买房也买不起,种种的一切,让女业主陷入了万般无奈的局面。
2024年12月6日,女业主将自己的无奈发布在了网上,向网友进行求助。
12月6日,有记者联系了小鲁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贴了告示就按告示来,这是小区统一这样要求的,咱们小区不允许养宠物。宠物本身就不允许买呀,有的话,你把他送人呗。
工作人员还说,这个要求一直都有,只不过大家没注意,小区楼一开始建完就有规定,每一个电梯底下都贴的有,不允许养宠物。
至于是否经过街道办同意,工作人员表示,咱小区就是这么规定,不让养。
6日当天,记者也联系了天桥分局药山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你得查社区和物业的规定,有的社区就不让养,就和商场不让领宠物进一样,具体你得问社区和社区民警,看他们怎么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社区派出所,社区民警表示,这个情况社区当时也没跟我说,直接昨天就贴了通知。刚才我们单位把这个通知发给我了,有些业务可能也需要我们配合处理。有的宠物需要办证,有的养鸟不合格,也是我们的工作范围,是和我们派出所的确有关联的。
社区民警还表示,他们可能用词不当,但表达的意思是比较准确的,也就是说要抓紧时间,狗类该办证的办证,其他的鸟类不合适养的,该处理就处理掉,别等到我们公安机关去处理的话,可能就比较被动了。社区是说有情况的话,他们会向我们反映,不是说一定要怎么处理。
记者也采访了药山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现在自己已经把这个《通知》撤掉了。这个应该是他们社区自己定的,我们街道办并不知情。
此事经由媒体的报道,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这个通知的出台是否合法合规?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决策都应当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小鲁社区的这一纸通知,是否经过了合法程序,是否征求了居民的意见,是否考虑了宠物作为生命个体的权益?显然,并没有,只是因为社区觉得不能养,就不允许养。这是权力的任性,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挑战。
其次,做出这个通知的决策是否合理?宠物对于许多家庭而言,不仅仅是动物,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更是一个家庭成员,是情感的寄托。小鲁社区的这一禁令,无疑是对居民情感的粗暴践踏。我们不禁要问,社区治理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维护居民的生活质量,还是为了简单的管理方便?如果是为了后者,那么这种决策无疑是本末倒置。
值得庆幸的是,这个禁养的通知在公众的关注和质疑下被撤回了。但这件事依然提醒着我们,权力的边界在哪里,生命的尊严如何得到尊重。我们需要更加人性化、法治化的社区治理,需要制定更加合理的规定,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每一个生命。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