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

作为交通参与者常用的交通工具

大家上路行驶时

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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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实际生活中

仍有个别电动车骑行人员

存在侥幸心理

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

为全面净化道路通行环境,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近日,东营交警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现对近期交警一大队查获的部分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进行曝光,请广大电动车驾驶员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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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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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巴某某

违法时间:12月4日

违法地点:莒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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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董某

违法时间:12月4日

违法地点:莒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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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王某某

违法时间:12月4日

违法地点:莒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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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张某某

违法时间:12月4日

违法地点:莒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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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万某某

违法时间:12月5日

违法地点:东二路与水城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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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刘某某

违法时间:12月6日

违法地点:东一路与华苑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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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王某某

违法时间:12月6日

违法地点:东一路与华苑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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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于某某

违法时间:12月6日

违法地点:东一路与华苑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初衷

在骑行电动车时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骑行电动车要注意以下几点

01

走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右侧通行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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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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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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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电动自行车切勿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俗称“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极易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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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交警温馨提醒

广大电动车骑行人员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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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一大队

编辑 | 陈艳艳 韩颖

审核 | 张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