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
作为交通参与者常用的交通工具
大家上路行驶时
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可在实际生活中
仍有个别电动车骑行人员
存在侥幸心理
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
为全面净化道路通行环境,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近日,东营交警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现对近期交警一大队查获的部分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进行曝光,请广大电动车驾驶员引以为戒!
1
违法人员:巴某某
违法时间:12月4日
违法地点:莒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2
违法人员:董某
违法时间:12月4日
违法地点:莒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3
违法人员:王某某
违法时间:12月4日
违法地点:莒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4
违法人员:张某某
违法时间:12月4日
违法地点:莒州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5
违法人员:万某某
违法时间:12月5日
违法地点:东二路与水城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6
违法人员:刘某某
违法时间:12月6日
违法地点:东一路与华苑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7
违法人员:王某某
违法时间:12月6日
违法地点:东一路与华苑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8
违法人员:于某某
违法时间:12月6日
违法地点:东一路与华苑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初衷
在骑行电动车时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骑行电动车要注意以下几点
01
走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右侧通行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02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03
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04
电动自行车切勿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俗称“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极易发生事故。
东营交警温馨提醒
广大电动车骑行人员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来源 |一大队
编辑 | 陈艳艳 韩颖
审核 | 张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