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合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合山市强合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荣立新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荣立新利用担任合山市强合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合山市产业转型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总承包项目的承揽和工程款的拨付上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相关人员送给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5万。
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荣立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定罪和量刑的相关证据,被告人荣立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荣立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期宣判。
图文:程昭君
初审:潘晓丹
复审:甘艳妹
终审:农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