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快过年了!司机在江西高安服务区睡觉,被交警叫起来罚款,理由是“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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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称,这是快过年了。哈哈哈,是不是因为现在信息时代,以前肯定也有很多类似新闻,只是看不到而已。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媒体报道,12月4日,江西宜春,一名货车司机发视频称,他在高安某服务区休息睡觉时,被交警叫醒并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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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当事人称自己驾驶货车在高速上,因担心疲劳驾驶,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后被交警叫醒,说他疲劳驾驶,还要处以罚款。

12月5日,江西省高速交警一支队八大队告诉《正在新闻》,对于载货汽车,会通过平台预警进行检测,若监测到驾驶员存在疲劳驾驶行为,会记录并依据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连续驾驶载客汽车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者,将进行罚款和记分处罚。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议论纷纷。

有网友建议,国家必须设立一个罚款账户,全国各地所有部门的各种罚款,必须全数缴纳进入这个账户。如果发现各地各部门私自设立罚款账户或者让受罚者缴纳现金,均按照贪污受贿处理!

有网友表示,开车到了四个小时时间,而离服务区还有七 、八十公里怎么办?总不能立刻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休息吧?继续前行又会超时了。究竟是谁定的这不合逻辑的规矩?

有网友认为,千万别带节奏,正常情况下交警不会在服务区对睡觉的司机进行处罚的,如果没有其他问题根本不可能会这样。除非司机在进服务区之前,有其他不遵守道路交通法的行为。

有网友评论,在我们山东省高速公路管辖的服务区都没有交警在里面故意的给开大货车的司机开罚单,像上面这种情况应该给司机口头教育就可以,他已经认识到疲劳驾驶不安全了,就不应该给司机开罚单增加司机的负担。

有网友直言,合不合理就是规定,现在好多交警就拿着这一点来处罚,没有道理可讲,开长途几千公里的,你总不能算的那么好吧,每三个半小时或者三个小时50分停一下休息。他有的服务区,你跑不到第三个的,他中间只有两个服务区,110公里一个,两个服务区就220公里,到第三个服务区跑不到,到第二个服务区,他不可能两个小时停两个多小时停一次,两个多小时停一次,对不对?因为他到第三个不去就超四个小时了,所以说这个规定有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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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很清晰,就是司机进服务区休息前,已经涉嫌疲劳驾驶。在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处罚?

对于这件事情,交警的解释是,男子已经连续开车超过4个小时,而且有记录可查。根据有关规定,连续驾驶货车超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将罚款处罚。

而这名司机显然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及时纠错,将车辆驶进服务区休息。但是作为当地交警,显然没有把这名司机的自我纠错行为,做酌情考虑,而是一味地拿着规定要处罚。从法理上来看,似乎也说得通。但是,从情理上让人难以接受。这也是导致这起事件舆情发生的根本原因。

其实,无论是什么规定,核心问题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让司机不去犯错,约束他们严格遵守规则,做好安全驾驶。如果是为了罚款而罚款,那就本末倒置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