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人职工医保有新变化!
@13亿多参保人
职工医保个账将迎来
“跨省共济”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医保钱包功能,苏州市居民杜女士仅需不到一分钟,就能将个人账户里的钱实时转给远在河南的父亲,用于其看病就医。
而这样的“跨省共济”,即将在全国更多省份铺开。
12月2日,国家医保局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启动仪式。记者了解到,江苏、河北等9个省份31个统筹区,已于近日正式上线了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功能。
这是继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个人账户省内共济,23个省份扩大至“近亲属”共济之后,个账共济再次迈出的重要一步。
跨省共济,将“盘活”更多医保个账资金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医保个人账户年收入及支出均超6000亿元,当年医保个人账户结存累计约1.4万亿元。
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扩大,对盘活个人账户“沉睡”资金起到积极作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打破省域限制,能够丰富资金的使用主体,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主任付超奇说。
今年1月至10月,职工医保个账共济金额达369亿元,其中同一统筹区内共济2.63亿人次,共济金额329.75亿元;省内跨统筹区共济1976.29万人次,共济金额39.33亿元。
随着跨省共济的到来,共济金额有望进一步上升。
跨省共济,将惠及更多参保人
当前,我国跨省流动人口约1.5亿,实现医保个账跨省共济,是广大参保人的真切需求。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账户“近亲属”间的跨省共济,有助于减轻家庭医疗负担,增强个人及家庭的抗风险能力,让身处不同省份的家庭成员能够灵活、高效地调配和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以应对看病就医需要。
医保钱包是有效实现跨省共济的重要途径。
据悉,国家医保局已在江苏等9个省份开展医保钱包试点工作,目前已有近2.7万人使用医保钱包,成功转账1423笔,共39.9万元,已有参保人使用医保钱包进行就医购药和参保缴费等,总体应用效果良好。
个人账户使用对象由“本人”到“配偶、父母、子女”、再到“近亲属”;共济地域由本统筹区到省内、再到跨省——职工医保个账共济政策的不断推进,背后是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关系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职工医保个账跨省共济,涉及3亿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近10亿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规模巨大,一个都不能少。”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说,跨省共济计划于2025年全面实现,让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唐山人看病买药省钱了!
这些医疗服务价格
检测检验价格、药品价格
全部下调!
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11月30日起执行!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11月30日起执行。
通知称,为治理地区间价格差异大的部分检查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结合河北省实际,决定下调“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癌胚抗原测定、甲胎蛋白测定、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糖类抗原测定、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等10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糖类抗原测定、250404肿瘤相关抗原测定”等医疗服务项目。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务必于2024年11月29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这些药品全部降价!
平均降价63%!
在今年的调整中,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89种以谈判/竞价方式纳入,另有2种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直接纳入,同时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被调出。
今年参与谈判/竞价的117种目录外药品中,89种谈判或竞价成功,成功率76%,平均降价63%。
据介绍,2024年医保目录调整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近5年新上市或修改说明书的药品、罕见病用药、国家鼓励研发的儿童药和仿制药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等。
新增91种药品中, 主要包括26种肿瘤用药(含4种罕见病)、15种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含2种罕见病)、13种罕见病用药、7种抗感染用药、11种中成药,以及精神类、其他领域用药。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中药饮片部分892种。 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医疗药品价格关乎民生
希望有更多惠民政策出台
减轻老百姓看病压力
唐山医保报销标准是多少?
有关唐山医保的报销标准
小编已经搜集整理好了相关政策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医保类型
进行查看哦~
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支付政策
普通门诊待遇
病种:不限病种
起付标准:无
支付比例:50%
最高支付限额:自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通知实施时
已连续缴费5年~9年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其个人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0元/人.年;
已连续缴费10年~19年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其个人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10元/人.年;
已连续缴费20年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其个人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40元/人.年;
其他人员个人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维持50元/人.年不变。支付比例50%,不累计计算年度支付额度。
未能在征缴期内(以省、市下发的征缴通知为准)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手续的视为城乡居民医保断保(含转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情况)。
断保后续保的,续保年度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回50元/人.年,连续缴费年限从零开始重新计算。
如遇特殊情况实施补缴(以省、市下发的补缴或延长征缴通知为准),补缴期内正常参保缴费的,补缴年度其个人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享受50元/人.年,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
病种:糖尿病、高血压
起付标准:无
支付比例:50%
最高支付限额:225元(糖尿病)、375元(高血压)
住院待遇
病种:不限病种
起付标准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人每次100元;
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2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7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1200元。
支付比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为90%;
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
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大病保险待遇
病种:不限病种
起付标准:15000元
支付比例
第一档:1.5至5万元(含5万元),按照65%报销
第二档: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照80%报销;
第三档: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按照90%报销;
第四档:20万元以上,按照95%报销;
(注:0-1.5万元内金额不进行赔付,只作为达到居民大病保险理赔标准依据)
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病种:生育
待遇:符合规定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含7个月以上引产)住院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为1500元。
异地就医待遇
病种:不限病种
起付标准、支付比例
1.跨省临时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急诊抢救人员和完成跨省临时就医备案的人员先行自付比例为10%,再按我市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未办理备案的,支付比例为30%。
2.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就医前备案管理,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起付线、支付比例按照我市就医标准执行;未办理备案的,符合我市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30%。
3.参保人员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实现省内就医直接结算。
4.参保人在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的医院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执行我市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
5.新生儿未参保期间因病情需要转外住院治疗的,参保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时,需提供转诊证明。
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待遇30万元累计
唐山市职工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门诊统筹共济待遇(普通门诊)
病种:不限病种
起付标准:100元
支付比例:在职50%,退休60%
最高支付限额:在职1600元,退休2000元
住院待遇
病种:不限病种
起付标准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人每次100元;
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2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5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900元;
支付比例
医疗保险范围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参保人员93%、退休人员96%;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参保人员90%、退休人员93%;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参保人员85%、退休人员88%。
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病种:不限病种
起付标准:15万元
支付比例:92%
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生育保险待遇
病种:生育
待遇
一、孕期产前检查费用补贴标准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生育或终止妊娠,产前门诊检查不超过8次,累计最高支付800元。
二、住院生育费用支付标准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20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施行手剥胎盘术、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胎头旋转、臀位助产、毁胎手术分娩等项目)最高支付2300元;
3.剖宫产最高支付2800元;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元。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1.因母婴原因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每次补贴最高支付120元;
2.妊娠2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流产住院补贴最高支付800元(7个月以上引产或流产按生育处理),2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流产门诊补贴最高支付400元;
3.节育手术每例最高补贴1500元;
4.复通手术每例最高补贴2500元;
5.门诊戴环、取环每次补贴50元(发生环镶嵌等住院按职工医保有关规定支付)。
四、生育津贴
1.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3.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4.职工施行下列节育措施的,享受生育津贴: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享受2天生育津贴;
(2)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享受3天生育津贴;
(3)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享受7天生育津贴;
(4)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享受21天生育津贴。
5.属于下列情况的,增加生育津贴:
(1)剖宫产、人工干预分娩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3)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增加2天生育津贴;
(4)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施行输卵管结扎的,增加10天生育津贴。
异地就医待遇
病种:不限病种
起付标准、支付比例
1.跨省临时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医保待遇政策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其中,急诊抢救人员和完成跨省临时就医备案的人员先行自付比例为10%,非急诊且未备案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先行自付比例为20%。
2.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医保待遇政策等同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不提高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结算或转往备案地以外就医的,符合我市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照跨省临时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
3.本市参保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同级别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不提高个人现行自付比例。
4.省内就医可按规定在河北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并直接结算,实行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同待遇政策。
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待遇15万元累计
来源:唐山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