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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恩怨纠葛,似乎永无休止,甚至愈演愈烈。

1.物业上门催缴物业费:洗着澡,断电了

上周,镜湖一楼盘业主,正在浴室帮孩子洗澡,洗到一半,突然听到门外响起“咚咚咚”的敲门声。业主出门,敲门声已经停止,马上查看家里监控,监控看到一半,突然断电了。

浴室当中孩子瞬间哭了起来,而断电前,业主已经认出刚刚敲门的人,是物业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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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电视台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

业主很快追到楼下,质问刚才敲门的人。

物业工作人员说:“不是我们断的,是你们家跳闸,我们不知道的。

那位业主当即表示:“要查监控,你把监控调出来。”

对方答:“你不交物业费,凭什么给你看监控?

之后第二天派出所介入,去物业查看监控,但由于电脑卡顿等问题,没有调出来。

而后,业主丈夫又去物业公司监控室查看配电房监控,工作人员拒绝提供完整视频录像,业主丈夫只拍到一张监控视频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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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电视台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

业主表示:“她家物业费交到了今年3月,4到10月费用确实还没有交,主要有些服务他们觉得物业公司没有做到位,服务质量提升后他们自然会补齐这笔钱。”

这件事最后以物业工作人员,上门向业主和小朋友道歉结束,物业方也承诺未来不会再发生。

TIPS:这起事件,是双方共同创造的悲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业主应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业主若不及时缴纳,违反相应合同规定,物业公司可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但绝对不能采取断电这样的措施来催缴物业费。

如遇这种情况,业主可以要求恢复供电,因此造成损失,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相应赔偿。

2.业委会“出尔反尔”?

在业主和物业的矛盾中,还有一个重要角色——业委会。

就在这周,柯桥一小区业主和业委会爆发冲突,起因是:业委会不顾业主反对,执意续聘原先物业公司,且物业费用比隔壁小区贵一倍以上,不少业主不理解。

该小区建成10多年,业主吐槽:“物业公司每月收取的物业费为3.8元/方,比绍兴大部分小区的物业费都贵。”

今年4月,小区业委会成立,5月,业委会发布采取招投标启动公开选聘物业企业决议公告,全票通过决议,打算换一个物业公司。

但到了今年10月,业委会突然发布续聘前期物业的决议,推翻了之前的选聘决议,并指定第三方机构,在没有征集业主对续聘合同的修改意见的情况下,将合同草案提交业主大会投票表决。

11月24日,业主大会线下投票现场,业主方表示:仅有约50名业主出席,绝大数投票是电话投票和网络投票,也没有公开唱票。

但业委会工作人员,同时也表示:“5月决定选聘后,(业委会)听取多方建议,考虑到小区的稳定与招投标物业的不确定性,便暂缓决议,由前期物业临时管理。”

在此期间,业委会向前期物业公司提出整改意见,物业公司已积极进行整改。

业委会也对物业服务提出考核要求,一年试用期,若后续服务无法得到60%业主认可,业委会将再次召开业主大会,选聘其他物业公司。

至于近期业主大会投票,按照规定,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出席,并有一半表决同意,决议即算有效。

上月物业续聘投票,具体执行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小区共228名业主,有105名业主同意续聘,59名反对,11名弃权,所以续聘合规有效。

我们(业委会)已要求第三方执行单位封存所有投票资料,保留业主大会的视频记录以备查证。为保证投票业主个人信息安全,若有查证需要,业主可委托律师或者相关部门进行查证。”

如果业委会所言属实,本轮业主大会投票并没有流程性问题。

而针对很多业主关心的物业费问题,绍兴已出台《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规范:

建立动态调价机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发改部门牵头拟定并按程序报批后,公布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服务价格及调价方式。

我们也盘点越城、柯桥部分小区物业费如下,供大家参考:(人工整理,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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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业和业主,其实是“利益共同体”

虽然文章当中业主和物业剑拔弩张,但其实:物业和业主是利益共同体。

只有业主准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才能有费用,进行日常服务、维修、管护,保证服务的质量。

关于物业费,很多业主认知当中,觉得物业开支只在人员工资、花草修剪等小地方。

但其实,物业也存在很多“隐形支出”,比如很多小区的喷泉,正常每月维护运营成本就要3-4千,如果设备出现问题,维修费用就要上万。

除了大家看得到的保安保洁,物业公司还在消防管理、监控设备维护、排污系统维护等很多地方,提供着业主看不到的“隐形服务”。

说句公道话,关于服务质量问题,其实物业很多时候,不是不想帮业主解决问题,而是很多问题,物业没能力解决。

譬如很多小区设备损坏、外立面损坏、电梯停运,烂摊子其实是房产公司留下的,而且很多工程问题是“根”上的问题,基本不可能“从源头解决”。

物业公司配置的维修人员,一般只能小修小补,要他完全解决,他也心有余而力不足

关于物业和业主冲突,现在很多物业公司人员流动大、留不住年轻人,背后原因之一,除了工资不高,还有少部分业主做法偏激、恶言相向,让物业工作人员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也让物业服务人员寒心。

目前劳动力的主力90-00后,谁不是“家里的小宝贝”?可以受工作的苦,凭什么还要受业主的气?

要知道:随着老龄化来临,任何服务的价格只会越来越贵。

希望越来越多物业能和业主“双向奔赴”。

业主能将心比心,主动、按时缴纳物业费,不要为拖欠物业费找理由;而物业公司也能承担起应有责任,为业主尽心尽力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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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