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团结,互助和睦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邻里间相处应顾己及人、互帮互助,这才有利于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因一些摩擦与误会处理不当,导致邻里关系紧张甚至诉诸法院的事却常有发生。近日,江南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空调外机安装位置不当引起的相邻权纠纷,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将空调外机拆除并重新安装至妥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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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案情

李某于2017年购买南宁市江南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并入住。搬进新家不久,李某却发现主卧窗外总是飘来阵阵“热风”,原来是同墙相连的邻居邓某安装的空调外机在持续工作,空调打开时外机吹出的热废气及产生的噪声已经严重妨碍了李某一家的正常生活。李某认为邓某家空调室外机安装于此侵犯了其合法权利,遂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邓某将安装在李某房屋主卧外墙处的空调外机拆移。

被告邓某表示,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属于相邻墙体位置,按归属应属于自家范围,且自己安装空调时原告李某尚未购买该套房屋,当时原房主对邓某将外机安装在自家次卧小阳台左边围栏外侧并无异议。

02

法院判决

江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与原告系卧室同墙相连的相邻关系,本案案由应为相邻关系纠纷。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对房屋使用会影响到对方,双方的关系息息相关。被告应秉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其与原告之间的相邻关系。

被告次卧与原告的主卧系同墙相连,被告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虽系其次卧小阳台左边围栏的外侧,但该位置实距原告主卧室外墙不足一米,且离原告主卧室外墙上的窗户亦不远。被告的空调在使用时无论是空调外机吹出的热风,还是空调工作产生的噪音,显然影响到原告对于其房屋主卧室的使用。被告此举有违相邻关系中应尽的义务。

原、被告房屋均在一楼,双方的小阳台前方即是该栋楼的后方共用通道,会有小区的人员走动。而与被告房屋次卧小阳台右边围栏相连的墙体乃系被告房屋主卧的外墙面,该处有位置可安装面向屋后公共通道出风的空调外机。于法于理、于人于己,被告应将装在其房屋次卧的小阳台左外侧围栏上的空调外机移至其房屋主卧外立面墙体上。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将其装在次卧小阳台左边围栏外侧的空调外机移至被告房屋主卧外立面墙体上。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03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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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法官 梁绍宇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合理地行使权利,正确处理邻里关系,邻里之间的权利范围多有交叉,在行使自身权利时要特别注意不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在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不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不便。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谐需要大家的齐心维护,才能共建美好和谐的居住环境。本案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角度出发,判决被告排除妨碍,引导人们依法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发挥了司法裁判对于社会价值的重要示范引领作用,对于弘扬文明、和谐、友善、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

撰稿:梁绍宇 赵苑彤

编辑:赵苑彤

校对:黄爱纯

审核: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