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天愈寒,执行战犹酣。近日,平潭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对平时行踪不定、抗拒传唤、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现场“执”击。
以拘促执,“终本”不是“终点”
卓某与何某原是多年朋友,2014年开始,何某多次以投资工程为由向卓某借款。而后,何某又以各种理由为借口,长期拖延欠款不还,卓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2019年案件进入执行后,经查询,何某名下无房产、车辆等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向何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约谈督促其还款均无效果。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案件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面对何某的“消极抵抗”,法官决定“主动出击”,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面对突然到访的执行干警,何某终于无处遁形。
被拘传到法院后,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何某表示愿意还款。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掐住“七寸”,扣车促调解
“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车了,你们马上过来扣车啊。”执行法官收到申请执行人张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后,迅速组织干警奔赴现场。
2019年,王某以临时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1.5万元,并向张某打了一张欠条。没想到这张欠条拿到后却没了后文,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后申请强制执行。然而,王某一直“隐身”“失联”。经调查,法官发现其账户没有余额,只有一台小型汽车登记在其名下。扣车,成为这起案件的“突破口”。
车辆被扣押至法院后,王某急忙赶来法院主动表示愿意协商还款,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本次行动出动干警18人,入户查找被执行人20户,拘传拘留5人次,促进执结6件,执行到位金额27.5万元。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平潭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持续高悬执行利剑,用执行“质量指数”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以执行塑诚信,解民忧,护民生。
供稿:林孟斯
编辑:王梦露
审核:郭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