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黄以衡 新法治报全媒体首席记者胡榕) 一边是堆积如小山的纸盒、泡沫等易燃物,而另一边的工人在干活时还在“吞云吐雾”。近日,新余一男子在厂房工位上抽烟,被行政拘留2日。
近日,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消防监督人员在对一制鞋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一男子正在工位上吸烟,在发现消防监督人员后,男子曾某某慌张将烟头掐灭。
据了解,曾某某曾于5月22日在该场所内吸烟被消防部门发现,并处以行政训诫。目前,因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存在吸烟的行为,公安机关对曾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黄华表示:“烟头虽不显眼,但隐患不容小觑。燃烧的烟头中心部位温度高达700℃~800℃,远高于木材、纸张等常见物的燃点。吸剩的烟头一般能持续燃着几分钟,不容易被人注意,若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同时吸烟有害健康,要在合理、合法的场所抽烟,并且要注意安全用火,切勿存侥幸心理,以免发生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