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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复旦大学发布《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试行)》,对人工智能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的使用进行详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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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除提出允许使用范围与原则外,还明确了禁止使用范围,包括“六个禁止”:

  • 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研究方案设计、创新性方法设计、算法(模型)框架搭建、毕业论文(设计)结构设计、研究(设计)选题、研究(设计)意义及创新性总结、研究假设提出、数据分析、结果分析与讨论和结论总结等;

  • 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或改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原始数据、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图像和插图;

  • 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

  • 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语言润色和翻译;

  • 禁止答辩委员、评审专家使用任何AI工具对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

  •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涉及保密内容的,禁止使用任何AI工具,禁止上传任何数据和图片到AI平台。

《规定》中明确,学生违反相关规定使用AI工具的,视情节给予纳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成绩、不准答辩、取消合格成绩等处理;构成学术不端(不当)的,按照相关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撤销学位等处理。

编辑、审核: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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