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中发现,市场上存在一些无实际经营业务、虚假注册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空壳公司”,这种扰乱公司登记秩序的行为不仅破坏了营商环境,而且对相关案件的侦破增加了执法成本,危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此,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数字检察作用,通过应用“空壳公司”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溯源治理、综合治理,督促清理“空壳公司”,充分发挥府检联动、跨区域协作,实现营商环境行政、司法保护共管共治共赢新格局。
盘活数据,找出“病源”。以涉“空壳公司”刑事案件为切入口,林州院应用“空壳公司”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查阅案涉犯罪嫌疑人成立的公司信息,结合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社保局调取的数据,通过比对碰撞,梳理出16家公司经营状况异常,疑似“空壳公司”
一体履职,协同发力。林州市院牢固树立一体化履职理念,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部署,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接到线索后,行政检察部门通过调阅相关案件材料、实地查看、走访周边群众、充分利用天眼查、企查查等大数据平台开展调查。经研判发现涉案的16 家公司均为空壳公司,均未开展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形。
区域协作,共治共赢。由于案涉部分“空壳公司”注册地不在本辖区范围内,林州市院根据最高检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的有关规定,经请示市院,与公司注册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沟通,将2家“空壳公司”监督线索移送至该院办理。小店区院经调查核实,依法向市场监管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涉案公司进行核查,加大企业经营监管和处置力度,及时摸排“空壳公司”,与司法机关建立常态化案情通报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形成治理合力。
下一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区域协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检察职能优势,依托大数据模型应用,通过府检联动,以法治之力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