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正式开始实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在这里先带着广大村民提前预习一下,以便在该法实施后大家不会犯迷糊,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天,我们要带大家学习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的权利,也就是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可以履行的职能有哪些:
1.办理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事项;
2.发包农村土地。
3.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者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个人使用。
4.分配、使用集体收益。
5.分配、使用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的土地补偿费等。
6.组织开展集体财产经营、管理。
7.决定集体出资的企业所有权变动。
8.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民自治。
9.为成员的生产经营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10.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资源并进行监督。
11.支持农村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依法发挥作用。
12.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法律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条
从这里可以看出,村集体组织依法承担的权力与责任都是重大的。因此,广大村民一定要认真学习该法,深入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制度,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事务,切实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其走错路,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