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春树律师代理的一宗涉案金额近贰佰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判决结果出炉。江苏某市的a公司与北京的b公司签订服装面料采购合同后,因a公司面料质量严重不佳,致使b公司生产的服装无法正常销售,损失重大,双方就此产生纠纷。然而a公司却将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和工作人员一并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货款,并申请财产保全,b公司相关人员财产均被冻结。
春树律师受b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委托,在2024 年11月中旬于江苏某市法院的庭审中全力应对。春树律师围绕合同相对方与主体责任等关键要点,充分举证、质证并答辩和辩论,强调在无过错履行职务情形下,公司相关人员无需担责,同时指出a公司滥用诉权恶意诉讼。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b公司相关人员无需承担合同纠纷债务。
春树律师指出,此案件再次明确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责任界定的重要性。在商业活动中,不能因公司纠纷而随意牵连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员工,这有助于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与经营秩序。
澳门都市报记者张涵睿和杨德帅认为,春树律师代理这起案件取得成功,一方面体现了专业法律素养在案件中的关键作用,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也警示企业应依法诉讼,莫要妄图通过不当手段转嫁责任,否则将面临败诉风险,扰乱市场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