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龙过江”是一名资深驴友,他两度在鳌太线发现了遇难者的遗体,让他们入土为安,也让他们的家人得到了安慰。但是他非法穿越鳌太线的违法事实是存在的。

当地多次讨论,决定对猛龙过江的行为罚款5000元,并将被罚款的事情出道歉视频,置顶一个月。

其实猛龙过江非法穿越鳌太线,虽然他成功走出来了,还发现了尸体,帮助警方,但是这样的行为是建立在违法的基础上的。鳌太线是国家级保护区的核心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是不能穿越的。说明该地区风险极大,安全隐患多,目前不适合向驴友开放。
猛龙过江本人表示愿意接受罚款。

网友评论:
“首先要搞清楚一件事情,该奖的奖,该罚的罚。首先他该罚,因为他违反了规定进入了禁止区域。该奖吗?可是没有规定说发现尸体就有奖励啊,又不是举报犯罪什么的,他可以找尸体主人的家属领取奖励,因为家属以前发过悬赏,但是他好像放弃了。
网友是这样的,眼睛是没有的,大脑是残缺的,情绪是一定要发泄的。
举个栗子,小偷举报了有住户家里藏d,这不意味着偷东西是对的。

帮助警方破案,找到失联人,不是应该奖励吗?
要看警方有没有发布悬赏,没有的话是没有奖励的,顶多是精神上的奖励,当然你可以找受害者家人要奖励;其次,你虽然发现了死者,但你同时也是犯法,惩罚跑不了。
怎么非法穿越这个词,这又不是私人领地,这是全中国人的领土,每个人都有穿越的权利。不过出了事,救援就应该收费,不给钱就不救援。

一是保护你,二是保护大自然,这个不要抬杠。
先要弄清为啥罚款再评论,发现遗体不罚款,是对爬鳌太线的行为罚款,因为不鼓励这种行为。
所以违法乱纪的时候不要做好事,比如小偷偷东西的时候看到有人生命垂危不能管,会暴露自己。
是因为非法穿越才受罚吗,跟他救人是两件事咯,那这个新闻标题就是新闻学魅力时刻咯。
不要用道德去绑架法律,法治社会如果每次都按照这种评论的思维走,更容易偏离公允。如果你觉得这个不对,你可以通过各种反馈促使有关部门修改更合适的法律,而不是先做后改。法理上将处罚是没有问题的。
该罚也该奖。罚一百奖两千如何?

罚是一定要罚的,这个态度一定要有,不然就成鼓励人们去穿越禁区了。如果以后有人打着搜寻遇难者的旗号再次去禁区,结果死里面了,谁来负责?
评论区搞清楚,他能发现尸体是因为自己非法穿越了,不处罚不等于是变相鼓励大家也去穿越造成更多事故?
罚是对的,他屡次三番跑鳌太线,偷摸着还好说,几次整的全网都知道,要是有模仿的,要是出意外了怎么办?

我觉得发现遗体和非法穿越是两回事,处罚针对的是非法穿越这件事,毕竟他发现的遗体就是之前的非法穿越者,如果不进行处罚,那就等同于变相无视这种行为,后续会有更多的牺牲者出现。
这好多人和入室盗窃联系到一起,首先这地方不是军事管制区,就是个保护区,不让人进去是因为危险,也不是都不能进去,是把大部分人隔绝在外边,你办了证才是合法的。普通人办不了证。
罚其穿越,奖其义举。
罚的是他非法穿越危险路段,如果不罚,之前的法规就会被看成是笑话,也是为了警示其他人不要在非法进入这些地区,不去就不会有危险。
活该,当初就很质疑,那些人在那死的明确说了,不让走,那他怎么发现的?他不自己也违法穿越了吗?所以活该被罚。
个人观点,违法乱纪的时候做了好事可以根据坏事和好事的大小,坏事能否弥补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奖励,不能一刀切的这边奖励了那边处罚了,不然以后行善的时候可就不是只考虑会不会被赖上的问题了。

关键是那里危险,去了可能结局就和那俩去世的一样了。
这种的话,老实讲,该奖,不领也没什么,该罚,罚个口头警告就行了,已经闯过了,而不是正在闯,闯了禁区而活着,有什么好罚的呢。
本来就是两码事,未经许可穿越国家自然保护区本来就是不提倡的,因此引起关注让更多人去,为此浪费的公共资源也是很不应该的。
敬畏自然,注意安全,才是户外探险的正确方式。
应该奖罚分明,如果只看到这个受罚的新闻而不没有奖励的新闻,会给社会造成的一个观念就是:不能做好事!
这件事告诉我们违法乱纪的时候千万不要做好事,会把自己陷进去,比如:偷东西的时候不要想着救人,会被抓。
这个世界总需要一些出格的人,也许做的是错的,也许做的是对的,总不能让世界一成不变吧。
处罚最好高一些,否则没有警示作用,不知道疼,怎么能记住呢。比如金额高一些,关的年头久一点.
保护区敬告所有非法穿越者,你们要穿越就偷偷穿越,不要在穿越途中做好事。
关键是处罚了。以后有人看到啊,他们就无视了,不然他自己的就被罚了。
完全可以先罚款5000,在奖励5000不冲突,单纯罚款会让人情冷漠。

支持功过相抵,警告处罚。毕竟只有他一个人选择报警处理看到的尸体.
正常,如果混为一谈奖励的话,那会有很多人来鳌太线找尸体了。
应该有奖有罚,违反规定罚,找到遗体奖。

都禁止了,那么驴友怎么办?徒步这项运动怎么办?我觉得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一是由中国登山协会会同国家体育局建立徒步线路分级制度,对驴友实际走过的线路进行勘测,然后分出等级。像鳌太线这样的线路可以定为最高级。超过这个线路难度的,才禁止。二是,对这些线路勘测后,提出指导意见,设立警示标识。一定难度等级以上的线路设置快速撤离通道和安全屋。安全层配备救援物资及救援设备和通讯工具,甚至配备安全员。三是,徒步线路按不同难度设置资质要求。通过徒步线路后,发给资质证明。四是生手必须从最低级难度线路开始,而无论领队水平如何。
对鳌太线不能一禁了之,应该合理规划,科学建设一条安全的,探险线路。

该罚,不然以后所有人都以为自然不必敬畏;但是也该赏,不然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呢?博主是冒着生命危险下山报警的,奖罚分清才公平!
第一:私自穿越违法!这是有法可依的,所以处罚他是有理有据。 第二:说他发现了尸体,报警有功的,如果他也死在山里了呢?他发现的死者不一样是私自穿越发生意外了吗?只是凑巧他碰到了。 第三:他的视频发出去,会有很多之前不知道或者没想过穿越博鳌线的驴友有了穿越的念头,有的人甚至不惜违法去博取流量。不处罚他,只会让其他人觉得有人这么干了没事,我也可以。

看来许多人真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不明事理的很!禁止穿越的地方,环境危险,容易造成伤亡事故。这个博主非法穿越,造成了错误的示范效应,一定会引来更多人模仿和冒险,结果一定会带来更多的遇难者!这个后果,难道能说和他没关系?这个罪过,岂是发现几具遗体报警处理就能抹掉、抵消的?不惩治他,那惩治谁?
猛蛇过江发现尸体后主动报警,这种行为值得表扬 ,如果连这都要处罚的话,说不过去,并且再有人发现尸体也不敢报警了,这不惹祸上身吗?不妥,不妥!

非法穿越发现的为什么要表扬?首先他就是违法的!再说了,死在那里的也是非法穿越的,死了活该,就不应该浪费公共资源去营救。都是成年人了,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你非法穿越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可能会死,你还是进去了,说明你已经接受了这个后果。
支持这个决定,很多人想事情都很偏执和一根筋!比如在做几件事情中,只要有一件事合理合法,那其他有关联的都合理合法,这样的想法不仅很无知,而且不懂法。 非法穿越本来就是违法的,至于在过程中干了什么,这是两个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很经典的一个案例:一个人入室盗窃,偷了几万块钱,结果发现房主的天然气没关,结果把天然气关了,避免火灾。结果小偷被抓后,说自己阻止了一场火宅,请问你是法官,你会判小偷无罪吗? 你干好事是一回事,干坏事是一回事,请不要混淆,不然全天下人为会是非不分!
该罚五千; 反手帮应该警方发现的尸体死者,节省了大量警力,应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百姓 六千元奖励。

所以说处罚到底是手段还是目的?他不去就发现不了失踪人的遗体,可以警告以后不要再去了否则连带前边的一起罚,但是人家明明做了两件对的事,人也没出事,处罚的目的是警告去了但是没有遇难的人不要再去了,不是么?虽然他没遇难,但是帮忙发现遇难者了,可是还要罚,是不是有些教条?
你怎么能确定下一次躺在那里的不是他?不是被他的视频吸引去的其他人?”

我觉得有奖有罚,罚款是必然的,因为鳌太线入口处立牌写得清楚明白,违法穿越将被罚款,但是还是有人进去以身试法。至于发现尸体的功劳,就看警方那边有没有相关政策了,如果没有,那就认罚吧!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