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全职在家,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丈夫,如果离婚我能分到一半财产嘛?”
“我没有工资,离婚时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如果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这是夫妻离婚纠纷时法官和调解员面对最多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加强沟通合作,不断深化法院主导、妇联深度参与的“法院+妇联”工作模式,妥善办理涉家事、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联合举办“祝‘她’幸福·护‘未’成长”主题开放日活动,携手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让我们一起走进“法院+妇联”模式,了解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权益保护举措吧!
家事少年审判“2+3+8”工作机制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在与妇联的协作中,建立起“2+3+8”家事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形成家事少年审判合力,依法维护“妇女和一老一小”等特殊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纠纷高质高效化解。
“2”是:以“法院+妇联”为基础,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民政局、司法局等加强联动,共同完成家事少年审判工作以及延伸各项服务。
“3”是:受理三类案件:①婚姻、继承、抚养类等家事纠纷;②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被告人和被害人中有一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③宣告公民死亡、失踪以及认定民事行为能力、指定监护人的特别程序案件。
“8”是:8项联动机制①诉前、诉中调解机制;②家事案件调查机制;③判后回访机制;④心理测试疏导机制;⑤家庭暴力预防和援助机制;⑥家庭教育指导机制;⑦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机制;⑧情绪疏导机制。
家事调解“望闻问切”四步工作法
妇联做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日常进驻新城区人民法院,及时沟通、总结经验,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价值取舍等方面尽可能达成一致,逐步形成家事调解“望闻问切”四步工作法。
“望”:认真审阅诉状,了解掌握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基本情况和争议焦点,做到心中有数。
“闻”:仔细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说,从中找到化解矛盾的突破口。
“问”:在法官、调解员、当事人的多方沟通中,把握时机,以对话形式进行疏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化干戈为玉帛。
“切”:调解工作及时切入,充分运用调解技巧,让调解更具针对性,有效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受到当事人广泛好评。
设置家事审判专区
成立“执委赵婧工作室”
2022年,新城区人民法院与呼和浩特市妇联合作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同年呼市妇联挂牌成立“执委赵婧工作室”。“赵婧工作室”将案件审判与亲情修复有机融合,以人性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纠纷化解方式,最大程度减少了家庭纠纷带给当事人的心灵创伤,推动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暖色调的装潢、圆桌式的审判台、动漫形象的台签、充满童趣的游乐区、琳琅满目的儿童读物……是的,你没有看错,这里是新城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区中设置的家事审判专区。
家事审判专区,旨在营造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平等舒适的氛围,以柔性诉讼环境突出家事审判中“家”的温馨,帮助诉讼双方破除心理壁垒,缓解当事人矛盾情绪,为特殊群体构建贴心、温馨、有温度的舒适环境。
新城区“法院+妇联”经验是全区家事纠纷化解工作做法的一种模式和缩影,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推广,深化“法院+妇联”工作模式,持续巩固和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进一步形成联合动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力量。
妇女儿童,作为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她们的声音、权益与福祉,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每一位女性,每一个孩童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国家宪法日,不仅是一个节日,更是一次行动的开始。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让我们携手前行,在法律的光芒照耀下,绽放属于自己的光彩!
来源:自治区妇联权益部、人民法院报
编辑:盈盈
责编:十月
终审:和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