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
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
决定废止61件政策文件
通知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中办、国办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关于开展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部署,自治区发改委对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废止61件政策文件。予以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目录如下↓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监制:陈露杰
审核:王正伟
责编:曹 明
编辑:达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