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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交汇点讯 江苏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全省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的通知》。此项改革,旨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推动产学研融通创新。

根据此通知所附的“改革工作指引”,“先使用后付费”指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许可双方明确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支付时间应至少在许可合同生效一年(含)或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或提供服务产生收入之后。

科技成果包括:省内外高校院所已授权且有效的专利技术(不含保密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生物医药新品种等。

高校院所可通过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平台、“江苏数字科技平台”、地方各类科技服务平台等发布“先使用后付费”成果,企业可以在服务平台中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

“改革工作指引”还提出:鼓励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为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承接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或保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园区,根据“先使用后付费”实施成效,为高校院所、企业、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提供一定的补贴或奖励。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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