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新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治校长职责,联合新津区实验小学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面向全体师生开展法治宣讲。旨在深化师生对宪法的认识,提升法治素养,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为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打下坚实基础。
检察官在国旗下,以“宪法——我们生活的守护者”为主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性、宪法地位、赋予我们的权利,还举例讲解了宪法中对受教育权、自由权、隐私权等规定,让同学们对宪法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强调了宪法与每位师生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鼓励大家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警醒同学们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勇敢发声,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逐步树立尊重法律、维护法治的意识。活动尾声,检察官与全校师生共同喊出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口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此次通过法治校长进校园与校同行、与法同在的活动,不仅在校园内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更能让同学们将法治的种子带回家中,影响家人,共同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通过检校共同的努力,用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位青少年的成长之路,让他们的未来更加光明与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