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拿香港身份的入境计划(包括人才计划、投资入境计划等)的申请人一开始是考虑税收优势选择申请。最近两年香港政府推出的各种入境计划让批量申请人都入港定居,也已经正常落地找工作受雇佣,正常的在港安家生活。
而近期被咨询较多的话题是“税收”。在香港工作有香港本地收入后,是否还需要在内地缴税呢?什么情况下算哪个地方的税务局面呢,作为移民行业内知名的服务机构,提供香港身份办理业务的专业机构,移民专家分成不同情况给您解答分析:
已经通过香港入境计划拿到香港身份,一拿到身份就来香港找工作发工资了,还用不用把香港的收入拿回内地缴税?
一、首先判断是不是内地税务居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现在对税务居民的规定(参考下图)
1、不看居住时间,只要在中国内地有住所就是中国内地税务居民。
根据国税发〔1994〕89号文件,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对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外居住,在其原因消除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其习惯性居所是中国。
2、不看住所,只要在中国1年内累计住满183天就是中国内地税务居民。
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的境内居住天数的计算,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累计总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举例】:李先生为香港居民,在深圳工作,每周一早上来深圳上班,周五晚上回香港睡觉居住。周一和周五当天停留都不足24小时,因此周一和周五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再加上周六、周日2天也不计入,这样,每周可计入的天数仅为3天,按全年52周计算,李先生全年在境内居住天数为156天,未满183天,不属于内地税务居民。
二、 已经是内地税务居民身份了,但是还有香港身份,钱在香港赚的,那要不要缴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看,只要是确定为中国内地税务居民身份,那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是内地税务居民但是在中国境内有收入,那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接下来,来讨论第二个话题,有香港身份,在香港有什么纳税义务?
一、首先判断是不是香港税务居民:
根据香港税务总局现在对税务居民的规定(参考下图)
1、 通常居住在香港就是香港税务居民
2、 在一个纳税年度(每年的4月1日—次年的3月31日总共12个月)累计居住180天或连续2个纳税年度累计居住300天的就是香港税务居民。
二、 作为本身是内地人,但是又跟香港有点关联性,什么情况下要在香港缴税?
这里要分成3种情况讨论:
1. 内地人,没有香港身份证,受香港公司雇佣,但是一直在内地远程办公,并且香港本地公司是发放工资到中国内地银行账户,也一直居住在内地。
答:此情况不属于香港税务居民,无需缴纳香港薪俸税。
2. 内地人,被内地公司外派到香港工作,有了香港身份证,香港本地公司发工资,自己在香港长期居住。
答:此情况属于香港税务居民,需缴纳香港薪俸税。
3. 有内地居民身份证,也有香港身份证,在香港本地找到工作受雇佣,在香港本地居住,香港本地公司给自己发薪水。
答:此情况属于香港税务居民,需缴纳香港薪俸税。
那最后一个问题来了,既是香港税务居民,又是内地税务居民,那是不是两个地方都要交税,要双重征税呀?
答案是不会!!!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的规定:内地居民在香港所得,按照规定在香港交税,可以在内地税收中抵免。
所以,不管是哪种情况,其实税务政策都非常友好!香港入境计划分好多种方式,有优才、高才、专才、投资入境,每一个类别拿到的都是香港身份,如果要来香港定居找工作,对拿到香港身份之后对在本地工作的缴税义务不清楚,随时点击下方后台联系移民专家给您分析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