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道员是一个特殊的职位,这个官职是介于清朝的省与府之间的官职。
道员能管理的事务,没有巡抚和总督的多,也没有地方知府能管理的事务多。
但是道员管理的事务,比巡抚、总督、知府要更具体。
另外巡抚和总督都是封疆大吏,他们可以直接管辖道员和知府。
但是作为地方上长官的知府,却无法管辖道员,因为道员是直接受巡抚和总督管辖。另外知府在清朝只是从四品官员,而道员是正四品官员。
但是在处理地方的事务上,道员除了管理自己所在的分内事务外,并没有管辖其他领域的职权,但是道员可以管理几个州的事务。
而知府是可以管理下属各县的司法、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但是知府只能管理自己一个州的事务。
总结起来就是,清朝的道员,比知府的官衔大一级,然后道员管辖的事务更精细,而且范围更广。
知府的官级要小一级,而且只能处理自己本州的事务,另外在处理本州事务的时候,还管辖不了道员,而且知府想要升官的话,再升一级就是道员或者盐运使。
其实道员的职务换成现代的官职的话,有点类似于副省级城市的市局局长,因为现代副省级城市的市局局长是副厅级的官员,如果市局局长是由副市长兼任的话,就相当于正厅级的职务。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清朝的道员可以管理几个州府的事务,并不是特定于哪一个州府,所以清朝道员的管辖范围,实际上比现代副省级市局的还要广。
而厅级单位属于省级管辖,又比市级更高一级。而古代的知府相当于现代的地级市的市长。
地级市的市长自然是管辖不了省里面的厅官的。换成清朝的道员和知府,就等于是地级市配了一个副省级城市的局长,而地级市的市长却不是副省级城市的配置。
而在清朝的道员中,正常情况下都是正四品的官员。但是实际的情况是,有许多道员的品级是二品和三品,这样就更加大了道员的权力。
另外在清朝还设有河道总督和漕运总督,这两个总督是专门管理清朝的河道治理和漕粮运输的。
在河道总督和漕运总督下面设有督粮道与河道,这两个道员直接受总督管辖,而在这两个总督下面是没有知府的。
这就更能体现了清朝的道员,是比省级单位低,但是又独立于地方州府的一个行政单位。
在清朝末年,为了与洋人交涉,又在北洋通商大臣下面,设置了一个海关道。
另外清朝还有管理地方军事的兵备道,帮助巡抚下面布政使和按察使统辖全省的分守道和分巡道。
然后清朝的道员从乾隆、嘉庆皇帝开始,还有了直接给皇帝上奏的权限。
也就是说道员的上级有省里面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道员除了听从他们的命令外,还可以监察这些官员。
而在道员以下的知府,是不具备这种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