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以为权钱交易的过程很隐秘,等退休后好好享受一番,而如今身陷囹圄,余生只能在悔过和赎罪中度过了。”

11月29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省民政厅原厅长卓志强被开除党籍,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卓志强出生于1962年10月,广东五华人,他长期在汕尾工作,曾任汕尾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2012年任云浮市市长,2016年任广东省民政厅厅长,2023年退休。

退休一年后,卓志强于今年6月被查。9月,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他被广东省纪委监委作为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据通报,在2018年6月,卓志强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携亲属到境外旅游,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8年至2023年,卓志强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高档轿车1辆,供其家庭日常使用。

11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广东加强对退休干部管理监督 严管厚爱常敲警钟》,其中披露:今年6月,广东省纪委监委对退休1年多的某省直单位原党组副书记、厅长卓某某立案审查调查。被留置后,卓某某忏悔道:“我自以为权钱交易的过程很隐秘,等退休后好好享受一番,而如今身陷囹圄,余生只能在悔过和赎罪中度过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南方+客户端报道,这里提到的卓某某,正是卓志强。

经查,卓志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

官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卓志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卓志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广东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