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当天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激励、教育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朝晖监誓,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剑勇主持宣誓仪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洋领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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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机关、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42名2024年以来新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和新进人员齐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宣誓人高举右拳,字字铿锵,跟诵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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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宣誓仪式的检察人员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检察人员肩负着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使命,更应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积极应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深刻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自觉为大局服务、为法治担当、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