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能读到或读过《金瓶梅》这部书的并不多,尤其是全本而不是删节本)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人们往往只是听别人神秘兮兮地说如何如何。到底如何呢?是个疑问。疑问积多了,得不到解答,就成了“谜”。
其实,关于《金瓶梅》为何会成为禁书,这是一个最普遍的问题。但事情很复杂,有多方面的原因。简言之,归咎于它写了性内容,且有表现失当的地方。
关于《金瓶梅》中的性内容,占全书的比重不大(仅1%~2%), 但却很刺眼。因而,从一开始就招来许多非议,什么“坏人心术”、 “决当焚之”等。这类论者显然未能顾及整个小说的其他重大内容,以九牛一毛的瑕疵全盘否定这部书。但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人看到了它的成就和价值;有人极为赏识它。大文学家袁宏道就极力称赞说:“只需粗略地看一眼,便觉云霞铺满纸。”董思白也称它“极佳”。虽寥寥数语,亦甚为深刻。
大抵说来,《金瓶梅》这部书在明代的境遇还算不错。对于这样一部小说,见仁见智,褒贬各异的情况是正常的事,读不到书的问题不存在。
可是,好景不长。清朝入关之后,随着文化专制的日甚,许多书籍都遭了禁毁。在文化异化及心理变态的大背景下,《金瓶梅》受到了一些人的鄙视和攻击,被斥之为“淫书”;当权者长期对它采取禁毁政策。其间,虽也有有识之士的不平之鸣,如康熙时期的徐州学者张竹坡就著文立说,力抗偏见,对《金瓶梅》精心评点,从思想内容到艺术成就进行了较全面的评价,公正地给予它应有的地位,但他的意见却没有受到当朝和学术文化界的重视。
在这个阶段,《金瓶梅》这部巨著被肆意践踏了。不仅人们无缘得见该书的“庐山真面目”,而且一些重要版本在清末已几近失传。例如“词话”本。要不是1931年北京“文友堂”古书铺太原分号在山西介休县收购到了一部缺了两页的明刻本,后人根本就无从知道(指国内范围)这个版本的存在。所以,“读《金瓶梅》难”是由清一代开始的历史。
实际上,《金瓶梅》之被禁,在它诞生之时,小说和戏曲方面的作品,早已被列为重点查禁之列了。
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把应编合充军的“奸顽之徒”定为二十二种,其中就有“小书”(即写小说的作家)。
写小说的作家与贩卖私盐者、积年民害官吏、地痞流氓划在了一个名单上,成为流放的对象。
明成祖朱棣以后,率先受到律条严禁的小说,便是《水浒传》《会真记》和《剪灯新话》等。
作为《金瓶梅》故事衍生地的《水浒传》,是历代统治者必禁之书,尤其是明末,山东一带爆发了以李青山为首的农民起义,他们效法《水浒》故事,以梁山为根据地,杀富济贫,闹得官府坐卧不宁。 这场起义虽被镇压,但统治者却依然心惊肉跳,并迁怒于《水浒传》。
崇祯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刑科给事中左懋第上奏折,陈请毁禁《水浒传》:“此贼书也。李青山等向据梁山而讲招安,同日而破东平、张秋二处,犹一一仿行之。青山虽灭,而郓城、钜、寿、范诸处,梁山一带,恐尚有伏莽未尽解散者。《水浒传》一出,贻害人心, 岂不可恨哉?!"
同年六月,崇祯降旨,凡坊间家藏《水浒传》并原版,“速令尽行烧毁,不准藏匿”。
《水浒传》是一部“诲盗之书”,那么,《金瓶梅》自然被列为“诲淫之书”了。
透露出《金瓶梅》最早的被禁信息的,是乾隆元年春二月闲斋老人的《儒林外史》序文。他说:“《水浒》《金瓶梅》,诲盗诲淫,久干例禁。”
光绪十四年东武惜红生《增补齐省堂儒林外史序》亦谓:“《水浒》诲盗,《金瓶》诲淫,久干例禁。”
从此,《金瓶梅》便被舆论首先打入了坏人心术的淫书之列。
申涵光《荆园小语》称:“世传作《水浒传》者三世哑,近时淫秽之书如《金瓶梅》等丧心败德,果报当不止此。每怪友辈极赞此书,谓其摹画人情,有似《史记》。果尔,何不直读《史记》,反阅其似耶?至家有幼学者,尤不可不慎。”
林昌彝很赞同申涵光的主张,他说:“昌彝谓人见此书,当即焚毁,否则昏迷失性,疾病伤生,窃玉偷香,由此而起,身心瓦裂,视禽兽又何择哉?!”(《砚释绪录》卷十二)
徐谦说:“姜西溟曰:‘人谓《金瓶梅》似《史记》,何不竟读《史记》?吾辈宜力辟此等书,尽投水火而后已,不得随众称扬其文笔之美也。’”(《桂宫梯》卷四引《劝戒录》)
清代禁书,是前无古人而后无来者。其酷烈程度,时人用如梳如篦来形容,并不过分。仅是乾隆四十七年一年,仅是浙江一省,便累计奏缴应禁之书24次,538种,凡13862部。这一年《四库全书》告竣,“四库馆”正总裁官英廉进呈应毁书目140种,抽毁书目180种。各省也都编列禁毁书目,并日益扩充。
对小说、戏剧的限禁,也变本加厉。理由是:“琐语淫词”,有害人心。
江苏省巡抚丁日昌,是查禁小说、戏曲最卖力气的一个人。曾于同治七年颁查禁令,称:“淫词小说,向干例禁”“忠孝廉节之事,千百人教之而未见为功,奸盗诈伪之书,一二人导之而立崩其祸。” 他建议:“于现在书局,附设销毁淫词小说局,略筹经费,俾可永远经理。”
这一年,丁日昌上报给朝廷的禁毁书目,范围之广,几乎包括了所有的小说。
至于《金瓶梅》和它的续书《隔簾花影》《续金瓶梅》《唱金瓶梅》等等,当然是在劫难逃的了。
《金瓶梅》既为“淫书之首”而“向干例禁”,对它的禁令,是格外森严的。清乾嘉以降,《金瓶梅》的版本在坊间刊布,是以极其秘密的方式进行的。当局为防止其流布,采取了一系列软硬兼施的政策,其中包括以成本价格收购坊间所藏的板片书本,或号召坊间自行销毁。
不但《金瓶梅》和它的种种续书均在严禁之例,而且所有改编《金瓶梅》的剧曲,一律不得搬演。
真不知这“釜底抽薪”之法,如果然施行,那些“脍炙人口”的诸多小说,将以何面目见于后世。
毋庸讳言,《金瓶梅》中的性描写,是这部旷世奇书“向干例禁” 的一个主要原因。缘此,它连“釜底抽薪”的待遇也轮不到。只能 “全数禁毁”。另一个禁书者不便明讲的原因,便是《金瓶梅》对整个社会的痛砭和对黑暗统治的揭露。
另外,《金瓶梅》的性描写,也使有清以来的色情小说受到刺激,发展较快。这一点,笑笑生大概是没有料到的。所不同的是,《金瓶梅》的主旨是描写社会现实,其社会意义绝非是那些“专写性交”的滥淫之作所能够相比的。
社会舆论对书籍的禁毁,主要是利用“因果报应”之说,这是很有力量的理论根据。“君不见世上淫徒书作媒,此书一出鬼门开。请君斩尽淫媒去,从此痴人绝祸胎。”(《淫缘狱报歌》)
最早的《金瓶梅》刻本,是在苏州刊行的。直到清代的道光年间,苏州、扬州两个郡城的书店中,仍藏有《金瓶梅》的书版。
然而,藏有《金瓶梅》书版的书坊,是为社会舆论所不容的。相传苏州的《金瓶梅》版,藏在一家姓杨的书商家中。
这位杨老板,祖上以开书坊为业,家道殷实,在方圆一带也颇有名气。他因为刊印《金瓶梅》,印数多,销量大,钱也自然赚了不少。但是,杨老板却终年为病所累,日夕不离汤药,虽然娶妻多年,仍然生不出儿子来。他十分懊恼。
有一天,有朋友劝告他说:“你虽然早已完娶,却子嗣甚艰。而且每年收入不菲,只不过挣的钱都泡进了药罐子。这其中的原因,不知你想过没有。”
杨老板问:“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朋友说:“只是由于你印刷出售了那部坏人心术的禁书《金瓶梅》,别人因此受了荼毒,而你却谋取了暴利,所以老天暗中降灾来惩罚你。现在来看,唯一的办法是赶快把《金瓶梅》的书版毁掉,或者可以弥补你自己的弥天大过。”
杨老板这才如梦方醒。
这些年,他靠《金瓶梅》这部书发了大财,成了名噪一方的大书贾,可银子白花花地淌进来,又白花花地淌了出去,况且年近不惑却子嗣无存,原来是自家的孽报。
这位杨老板决心改过自新,他将坊中所藏的《金瓶梅》书版,当众劈毁,一把火烧了个精光。从那之后,他的病体一天天好起来,妻子不久也生了个男孩。他重开设了一家“文远堂”书坊,几年之内,家业遂成。
再说扬州《金瓶梅》版。
扬州之版,亦为一书商所藏。这个书商开了三处书坊,皆以此版而获大利。人屡戒之,终不毁。某年夏天,他同儿子到苏州去,儿子因办别的事先回,这位书商在旅馆,突然生了急病,同行们将他送到扬州,竟半路死在了船上。他的儿子得到消息,赶到时,其父尸身已腐坏,苍蝇绕着尸首乱飞,蛆虫在脸上爬动,血水横流,已不能装殓,只好用一件衣裳盖住尸体。记载这件事的作者评论道: 俗话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而这位书商因为印售《金瓶梅》,竟落了个这样的下场。
这个书商死后,有位儒士捐钱买下了这部《金瓶梅》的书版,把它焚毁,从此吴中不再有这种坏书流传,人皆拍手称快。
这种民间社会舆论的力量,比官方的禁令往往要有效得多。故当时有好多人便纷纷花钱去买小说的版来焚毁,据说毁一版,冥司可计百功。这在当时是一件无量的大功德。
毫无疑问,真正的诲淫之书,决当焚之。人民主动起来抵制,确是净化社会空气的大举。然而有时泼洗澡水时,却会连同盆中的婴儿一同泼出去,焚毁坏书时,有一大部分不坏的书也殃于城火,这是很可惜的事情。
随着清王朝的被推翻,新文化运动席卷全国。人们开始用新的眼光来看待这部皇皇巨著,终于发现,它是一部在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文学等多方面都极具价值意义的书。人们渐悟应该摆脱过去那种“谈性色变”的偏激,那是文化心理不健全的表现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与主将鲁迅先生以及郑振铎、吴晗等人开始致力于运用社会的、历史的观点和现代小说的新观念研究这部谜一般的作品。
1931年,词话本在山西发现,成了读书界热门话题。1933年,孔德学校图书馆主任马廉(隅卿)先生集资,用“古佚小说刊行会” 的名义将这个刻本影印了104部,每部的末尾有一竖式长方形的红色印章,其中有“本书限印一百零四部”等字。此后,又有过这104部本的影印本。
由于词话本的发现,引起人们极大的关注,传播也随之热起来。当时社会已有说散本系统的“绣像”本、“第一奇书”本及加工改写过的“古书”在流行,如今又添了更精彩的“词话”本,让人耳目一新,兴趣盎然。在这段时期,出版与研究《金瓶梅》就形成了清朝之后的第一个新浪潮。
为了满足读书界的要求,也为了满足一般人的好奇心,从那时起,文化学术界除了有限地影印一部分全本而外,又开始印行各种删节本。例如:1935年5月由郑振铎先生主编的删节本(只出到三十三回)问世。1935年10月,施蛰存校点出版了词话本的删节本,刊于上海杂志公司出版的《中国文学珍本丛书》第一辑。几个月后又有襟霞阁主人重刊《金瓶梅词话》(删节本),1936年2月上 海中央书店刊于《国学珍本文库》第一集。中央书店还出版了《金瓶梅删文补遗》一册。1942年12月,新京艺文书房出版了《金瓶梅词话》全本。如此等等,短短十年间,《金》书的出版、影印达五六次之多,真可谓盛况空前。
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不可抗因素的干扰,《金瓶梅》的研究和出版都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尤其是经过“文化大革命”抄家焚书之后,它又几乎在民间绝迹了。所以,大凡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成长起来的青年人,很难有机会读到此书。
“文化大革命”前国内影印、出版《金瓶梅》只有一次,那就是 1957年经毛泽东批准同意,以“文学古籍刊行社”名义影印过2000 套词话本。毛泽东对《金瓶梅》的评价比较高。他认为“《金瓶梅》是《红楼梦》的祖宗,没有《金瓶梅》就写不出《红楼梦》”。还说:“在 揭露封建社会经济生活的矛盾,揭露统治者和被压迫者的矛盾方面,《金瓶梅》是写得很细致的。”(见《毛泽东的读书生活》)
这2000套书因数量很少,又只允许在高干(部长级)中发行,所以无济于事。当时的实情是不仅一般读者见不到这部作品,就是高等院校的教授及专事文学研究的学者、研究人员也难于问津。
值得欣慰的是自1979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路线以后,学术界也迎来了科学文化的春天。在这大好的形势下,世界范围内的文化热也在国内升温。《金瓶梅》这部蕴藏着巨大文化信息量的杰作又再度受到人们的青睐。近十年内,研究和影印、出版《金》书的工作开展得空前活跃,形成了继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第二个新浪潮 。
在这段时期,首先出版的是1985年由戴鸿森先生校点,人民文学出版社排印出版的《金瓶梅词话》删节本。全书共删去19161个字。继之又有1986年由王汝梅先生校点,齐鲁书社出版的张竹坡评点《第一奇书金瓶梅》删节本,全书删去10385个字。这两个本子印数较大,限在一定范围内(有文化程度、职称等方面的限制)发行。
除了删节本外,198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影印了崇祯本全书,内部凭证发行,供学术研究之用。1989年齐鲁书社出版了由王汝梅先生整理汇校的崇祯本全本,一字未删,200幅插图照原版印制。也系内部发行主要供学术界使用。
总之,在那短短十年间,《金瓶梅》的出版发行数量相当可观,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读者的需求。实事求是地说,能够达到今天这样的局面已经非常不错。这与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是,《金瓶梅》毕竟是一部有缺陷瑕疵的书,它既不宜于全文公开发行(不论对象如何),也不需要普及,所以印数总是被限定在较小范围内的。而且,尤其是足本(全文)不对社会公开发行,因此,许多人当然无缘寓目。不过,由于各种渠道的来历 (正规出版、影印,港台引进,地下出版,盗版复印等),目前社会上要寻找一套《金瓶梅》已经并不困难。笔者相信,只要您真想读到此书,您一定会“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