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审查了一起涉及四平市林业局的行政非诉案件,并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依法裁决和执行,有力推动了林业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为构建绿色生态屏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此次非诉案件涉及四平市某公司。该公司在2019年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国有林地内修建水泥硬化路面、水泥硬化水池,对国有林地造成损坏。该行为被林业局认定为违法行为,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缴纳罚款。
四平市林业局向铁东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及时针对林业局提交的申请书进行了仔细审查,并主动与林业局进行沟通,提出了修改建议,明确了申请执行的具体内容和法律依据,确保文书更加规范、严谨,为后续的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后铁东区法院组织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分析,并于在三日内完成案件审查、立案、送达等工作。
期间,行政审判庭还积极与林业局进行沟通,针对非诉审查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非诉案件申请执行过程中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今后,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将持续做好行政审判延伸工作,在信息共享、业务交流、工作联系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有效衔接,引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持续完善府院常态化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法治建设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