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日,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中国社科院大学税收政策与治理研究中心协办的第八届中国税收与法律高峰论坛及《2024中国数字经济税收蓝皮书》发布会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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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中国税收与法律高峰论坛及《2024中国数字经济税收蓝皮书》发布会现场

蓝皮书的主编蔡昌教授在发布会上对本年度蓝皮书的主旨及主要观点进行论述,蔡昌教授指出,数字经济的发展导致税收新问题新矛盾的产生,包括数字鸿沟和税收不均衡,蔡昌教授介绍本年度蓝皮书提出全链条数据资产管理(确权-估值-核算入表-课税)与全生命周期税收治理框架(数据形成-数据使用-数据交易-数据处置)的新观点,从确权、估值到课税,涵盖数据资产管理全流程视角出发,并倡导构建科学、公平、国际协调的数字税制体系。蔡昌教授认为,未来的税制改革必须适应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趋势,也必须然要对新业态进行税收治理与税制优化。本次高峰论坛吸引国内对数字经济税收领域关注的学者、实务界精英级财税部门人员,150名嘉宾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切磋数字税收变革、共议国家财税发展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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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大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教授

数字税收变革势在必行

中央财经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中国数字经济税收发展报告(2024)》学术顾问马海涛教授指出,数字经济成为推动全球经济转型的核心力量,对传统的财税制度体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数字经济不仅是技术领域的革新,更是对社会治理、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推动了财税大数据的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使得税收管理不再是单纯的行政行为,而是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和决策优化来推动财税科学化的管理;数字经济的发展催生了政府数字化转型、数据资产的管理、数据经济新业态、数字技术财税运用等细分领域,未来将成为财税研究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方向。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从根本上关注数字经济的发展及其对国家治理与税制改革的影响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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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马海涛

发展必须遵守事物的客观规律,而遵守规律的前提是深入认识、精准把握事物。知名统计学者、《中国数字经济税收发展报告(2024)》学术顾问许宪春教授分享了数据、数据资产、数据资本等相关概念的学术观点。第一,“数据”的概念。迄今为止“数据”概念的定义在国内和国际上并未取得一致。数据的基本属性有数字化形式、来源于生产、提供经济效益。第二,“数据资产”的概念。2008年SNA把满足两个条件的资产成为经济资产,一是资产的经济所有权要明确,二是资产具有未来收益性。第三,“数据资本存量”的概念。资产负债表按资本存量来核算,此存量是按照固定资产的价值剔除他的损耗的概念,与“数据流量”概念相对应。

每一次改革都是在不断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完成突破的,税制改革也是如此。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社社长、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数字经济税收蓝皮书编委何杨指出,经济数字化背景下的税收挑战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需要税种改革来解决的一国税制的收入汲取能力问题;二是需要不同国家之间的协调来解决的税收利益分配问题;三是需要税收征管的数字化来解决的征管能力建设问题。如何有效破题,还需要时间的沉淀和实践的检验。

可以说,数据生产要素与传统要素相结合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了经济增长。数治税收已成趋势,数字改革势在必行。

数字税收变革实施路径

税制改革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改革的顺利推进,离不开政策支持、主动求变和法律保障。

增强政策对变革的支撑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许善达认为,人工智能的发展已成为中美竞争的新战场,美国通过大幅度减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人工智能等高科技发展,鼓励科技创新。相比之下,中国的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仍需加大税收优惠、财政投入等政府资源对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发展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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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许善达

发挥主体对变革的历史自觉。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北京市税务局原局长李亚民指出,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税收征管也迎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数字经济税收的研究正逢其时,税务部门应积极顺应数字时代发展的浪潮,充分利用海量数据资源和强大的算法算力,打造智慧税务体系。

筑牢法律对变革的坚实保障。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强调,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要推进形式法定到实质法定,例如,发展税法理论,优化税制结构,实现财政收支一体化,等等;要推动税收法定原则的全面落实,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多环节协同发力;要加强相关法规与国际“接轨”,加强与外国政府的沟通,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和反避税条约。

税制改革不是某一个或者某几个部门的事,涉及整体、影响全局,必须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多方联动,发挥集体合力。

数字税收变革影响深远

税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将会对全局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理顺央地财政关系、优化税制结构、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加强宏观调控,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税制改革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王汉生表示,税收政策在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首先,文化创意性与数字技术性的结合,是推动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的关键。数字技术是推进数字文化产业的重要基础和强大动力,借助数字技术实现了文化产品的塑造,呈现从生产到消费的全面的覆盖。其次,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面对数字文化新业态,必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市场的前提下制定相关政策规划,同时加大对数字基础设施的投入,有效消除产业的发展瓶颈,降低企业的创新成本,提高整体的竞争实力。最后,税收政策应强化激励措施,解决新业态下的征纳困惑,提高税收对产业的约束能力,以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税制改革赋能基层税收治理变革。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刘小阳指出,其一,大数据技术推动了税收征管流程的优化和再造,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决策科学性和管理效能,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其二,重构税收治理体系,实现业务流程全方位衔接贯通;建设高水平人才资源共用机制,搭建业务变革组织保障体系;推动智慧税务与数字政府建设融合,构建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

税制改税助力税收规模合理扩大。兰州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甘肃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李永海提出两大核心假设:一是数字经济发展对税收收入具有促进作用;二是数字经济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可能存在门槛效应。为此设立了数字经济综合指数、基础设施指数、产业数字化指数和数字产业化指数,并以此为核心解释变量。他认为,数字经济总体上对税收收入具有正向促进作用,但存在一个门槛值(指数为0.107),当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超过此值后,数字经济对税收收入的促进作用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增加由强变弱。从分维度视角观察,三个维度的数字经济均有助于促进税收收入规模的扩大,其中,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对税收收入规模的促进作用最大,其次是产业数字化,而数字化产业对地区税收收入规模的促进作用最小。

总之,数字经济不仅重塑了全球经济格局,还对传统税收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如何制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成为未来税制改革的关键课题。特别是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企业“走出去”是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与此同时,国际税收风险也不容忽视,未来的税制改革应当更加关注这些问题,并确保税收政策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相匹配。

来源:新理财

编辑: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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