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穿山甲保护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出,继续停止商业性进出口穿山甲及其制品,继续停止穿山甲饮片纳入医保范畴,不得将含穿山甲成份的药物新增纳入医保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