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市场执法监管,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开展数据分析和规律研判,定期梳理高频进出深圳市客运车辆信息,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清单,结合无人机等手段精准执法,大大提高了执法效能。今年以来,共计查处道路客运行业违法违规案件3565宗,其中大客车非法营运案件51宗、蓝牌车非法营运案件707宗。
典型案例
1.高速路口精准布控,跨市“黑车”被查
4月12日,执法支队大鹏大队在盐坝高速坝光收费站开展道路客运精准执法行动。根据稽查布控系统研判数据,某粤N号牌小型普通客车频繁往来汕尾和深圳,预计该车将于当日上午经坝光收费站进入深圳市。10时10分,执法人员在坝光收费站入深方向规范设置执法检查点。10时45分,该车进入视野,执法人员示意司机在检查区域靠边停车,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对车上乘客进行调查询问,确认该车司机徐某驾驶车辆运送4名乘客由汕尾前往深圳福田口岸和罗湖口岸,每人车费110元,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司机徐某也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徐某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暂扣车辆。调查取证完毕,为了确保乘客的行程安全,执法人员将4名乘客分别送往目的地,受到乘客称赞,表示以后乘车时会选择乘坐合规车辆。
2. 现场取证+远程视频监控,联合执法查处非法营运
4月18日,执法支队福田大队在福田口岸周边开展执法巡查,发现有乘客被招揽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执法人员初步登记了相关线索。4月28日,福田大队联合公安部门,调取了当时现象的视频证据,并采取短信告知、电话通知和邮寄文书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尽快前往福田大队接受调查。5月7日,当事司机配合接受询问,陈述了相关事实经过。经调查,该司机在福田口岸招揽乘客,从福田口岸前往下沙,并向乘客收取车费。根据调查取证情况,该司机涉嫌实施了使用未取得巡游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依法立案处罚。该案是执法支队首次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福田口岸运用“现场调查+远程取证”模式开展小客车非法营运整治,既提升了执法效能,也对违法行为起到有力震慑作用,维护了福田口岸周边营运秩序。
3.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精准查处非法营运
执法支队龙岗大队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线索,对被举报车辆进行线索摸排和轨迹研判。9月25日,执法人员在南岭花园附近发现一辆被多次投诉的涉嫌非法营运小客车。该车司机招揽4名乘客后,驾驶车辆向百鸽笼地铁站方向行驶,执法人员依法在安全路段将该车拦停检查。经询问,车上4名乘客由南岭花园准备前往百鸽笼地铁站,均已支付车费。执法人员向乘客讲解了非法营运的相关危害,提醒乘客乘坐正规车辆后将乘客安全转运至目的地。该车司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依法被立案处罚。
4. 精准执法,外地无证大巴被查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某黑N号牌大型客车长期往来深圳福田和湛江雷州之间,且道路运输证已注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研判车辆通行规律,7月22日清晨,执法支队福田大队在竹子林地铁站A出口部署开展精准执法行动。上午6时26分,该黑N号牌大型客车进入执法人员的视野,并在竹子林地铁站A出口上客后准备前往下一站。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车进行执法检查。经询问调查,该车乘客均从竹子林地铁站A出口上车,准备前往湛江雷州,通过某微信公众号购买了车票,票价为130元,乘客互相之间也不认识。该车道路运输证已于2024年4月注销。车辆经营者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
执法支队温馨提示,非法营运既给道路交通运输带来安全隐患,也可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相比正规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车况较差,甚至是即将报废车辆。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足,经常出现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营者往往没有能力赔付,乘客权益得不到保障。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市民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如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欢迎拨打12328投诉举报。
通讯员:马飞
编辑:廖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