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了劳动纠纷,用“心”与“情”编织了一段感人至深的和解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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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曾是某电镀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工作了5年之久,因病辞职后,周某心怀对公司的眷恋,病愈后渴望重返工作岗位。然而,他曾经的岗位已有了新的成员,公司负责人拒绝了他。后周某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经过庭审调查,仲裁员了解到公司对周某的工作表现一直很满意,且在周某生病辞职当月还向其支付了满勤工资(周某当月只出勤了9天),公司无法为周某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因在于周某,周某系国企下岗职工,原单位一直未改制,但是一直为周某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公司无法重复缴费,且周某离职理由为生病。综合来看,周某在法理上并不占优势。

仲裁员们深知,法律虽严,但情大于法。他们首先深入了解双方的诉求与困境,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双方划出合理的边界。但更重要的是,他们用心去倾听,用情去沟通。仲裁员们没有简单地依据条文裁决,而是从人性的角度出发,用情感去触动双方,让周某理解公司的难处,也让企业感受到员工的真诚与渴望。在一次次的耐心沟通中,仲裁员们用智慧与情感,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场调解,不仅是一次法律的胜利,更是一次情感的胜利。仲裁员们用实际行动证明,用心用情,才能真正化解矛盾,让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充满温度的关怀与理解,让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