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法院和街道合力,
共同推进法治街区建设?
如何构建全方位、
多维度的法治服务体系?
2024年12月1日-12月7日是我国第7个宪法宣传周。12月2日下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与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徐汇区人民政府漕河泾街道(以下简称漕河泾街道)共同签订《关于共同推动漕河泾街道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上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冬爱,徐汇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左静鸣,漕河泾街道党工委书记朱莺出席,上铁法院、徐汇区司法局、漕河泾街道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余冬爱院长代表上铁法院与徐汇区司法局、漕河泾街道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第八届上海市“平安英雄”、漕河泾街道金牌调解员黄红梅同志及市首席调解员周红英同志受聘为漕河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上铁法院调解工作室调解员,马浩方副院长颁发聘书。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本次三方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致力于打造升级版的法治街区,不仅是提升社区治理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有力保障。
活动当天,上铁法院破产审判庭法官助理张依如与来自徐汇法院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通过现场法律咨询的方式向社区群众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余冬爱院长在讲话中感谢徐汇区司法局、漕河泾街道给予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指出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推动三方合力打造升级版法治街区,有利于构建一个全方位、多维度的法治服务体系,形成独具特色的法治资源整合模式,极大提升社区居民的法治获得感和参与感。就落实好三方协议、共同推进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余冬爱院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坚持预防在前,切实形成源头预防化解纠纷合力。以互设调解工作室、定期交流等方式,加强法院与属地解纷力量的对接,推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努力将解纷重点由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预防。二是共享资源经验,协同推进治理和解纷能力提升。法院深入分析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为基层解纷力量提供专业指导,同时充分用好司法局、街道金牌调解资源,为法院协调化解案件注入更多智慧。三是抓好法治宣传,大力营造崇法尚德良好氛围。通过设立巡回审判点、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等形式,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共同营造和守护良好法治环境。
素材提供| 立案庭 金亚倩
责任编辑| 黄诗原 傅婷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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