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2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在提升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激励。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发挥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主渠道作用,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支持职业学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整合优质高职资源,稳步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本科教育。加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列入普通本科专业建议增设指南,引导有条件的本科高校主动增设养老服务管理、老年学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倾斜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加强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我省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补贴等政策。各地强化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用工意识,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严格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或补充医疗保险。为鼓励并吸引中等职业及以上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者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奖补范围:在全省登记设立并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养老服务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养老服务入职奖补为一次性奖励,按照实际入职学历确定奖补标准。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入职奖励分3年发放到位。(何宝国)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