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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现场查获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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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销售商现场指认涉案的物证材料。

今年7月,成都市郫都区发生两起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导致的伤人事故,交警在对事故开展调查过程中,发现涉事电动自行车车速明显高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确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且车辆尺寸、电池电压等参数也不符合标准要求,极可能系制售的假冒伪劣产品。于是,警方循线追踪,寻找生产源头,成功打掉一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的犯罪团伙。
12月3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对话办案民警,起底这起集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租赁于一体的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非法产业链。

查处生产厂家2家
扣押伪劣电动自行车3400余辆

今年7月,郫都区连续发生两起电动自行车伤人事故,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涉事电动自行车存在电池电压、最高限速均超过国家标准等问题,于是将情况上报。随后,郫都区公安分局联动成都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交警支队、东部新区分局等多方专业力量开展侦查,最终锁定以外省人李某某、本地人胡某某分别为首的产、销团伙,掌握“以租代购”销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
9月7日至8日,专案组组织160余名警力,在四川和外省实施同步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打掉犯罪团伙2个,在外省查处假劣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公司)2家,现场扣押假劣电动自行车200余辆;在成都查处批发商(公司)1个、仓储窝点1处、销售及租赁窝点(车行)5个,扣押伪劣电动自行车3200余辆,初查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

从省外买回假货

据警方了解,从2023年10月以来,为牟取非法利益,成都市的胡某某售假团伙与外省的李某某制假团伙勾连,胡某某团伙利用开设的“四川某商贸有限公司”,向省外的李某某团伙开设的“某电动车有限公司”“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公司)定制和购买超速、超电压、超重的假劣电动自行车并运输回成都,然后通过与成都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的5家电动自行车租售车行进行商务合作,采取直接销售、以租代购的方式,向成都及周边城市销售。
郫都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张兴介绍,这些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电池电压和整车重量均超过国家强制标准,销售公司采取商务合作、按比例提成的方式,将假劣电动自行车交与各地电动自行车租售车行进行租赁、销售。

租车行“以租代购”
车速达60公里/小时远超国家标准

警方调查发现,该案涉及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租赁于一体的伪劣电动自行车非法产业链,行业乱象突出。
“主要是以租代购。”成都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晋彬雄告诉记者,此类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制造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伪劣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已形成完整产业链,包括但不限于电机、控制器、外壳等上游产业配套商会根据电动自行车厂家需求,调整参数以达到客户需求。二是生产、销售、租赁环节深度勾连,销售公司为扩大销售份额,向生产厂家定制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三是电动自行车租售车行采取直接加价销售或以租代购(租赁用户按月给付租金,交付一年租金后,以《转让协议》的方式将所租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转让给租赁客户)的方式,向客户大肆销售假劣电动自行车,导致大量假劣电动自行车行驶上路。四是伪劣电动自行车速度能达到60公里/小时,远超国家强制限速标准的≤25公里/小时;同时,为匹配时速,电动自行车安装电压为60V或72V的电池(国家强制标准≤48V)、车辆整车达到60公斤左右(国家强制标准≤55公斤)。五是购买伪劣电动自行车的客户,明知系“超速、超电压、超重”的伪劣电动自行车而特意购买或租赁,特别是外卖骑手行业购买伪劣电动自行车的特征明显。
警方介绍,伪劣电动自行车配备电压超标电池,充电过程中极易引发火灾;在道路上高速行驶,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警方将在强化扩线侦查、推进实施全链打击的同时,联合消防救援、经信、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全面开展行业排查,推动行业集中源头治理,同时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全面追查扣押该案已销售的假劣电动自行车,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郫都区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