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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3日,宝鸡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陈瑾慧走进宝鸡市渭滨区新民路小学开展“增强法治意识,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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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还跟我们每个公民的一生都有着密切的联系……”陈瑾慧法官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宪法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宪法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

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是一本普法教育的生动教材。在审判一线工作二十多年的陈瑾慧法官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通过生动有趣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还向同学们讲解了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高空抛物罪等犯罪预防知识,特别结合典型案例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细致解读,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提出了加强自我防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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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在法律知识竞答环节,陈瑾慧法官以问答方式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并向踊跃回答问题的同学赠送了法治文创纪念品,现场气氛热烈。

当天,陈瑾慧法官还被新民路小学聘为法治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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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育人,润物无声。宝鸡中院将结合“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继续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应对能力,以司法之力护航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