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大学生被开除了。因为有人控告说她在头巾底下隐约可见的白皮肤挑起了他的性欲。
这看起来荒诞到难以置信,却是《在德黑兰读 <洛丽塔> 》中记载的真实事件。当有人把“擦边”界定为“能激起性幻想的那些行为”时,我第一反应就想到了这一事例,因为这再好不过地表明,怎样才叫“擦边”,取决于道德尺度在哪里、由谁来界定,而这判定往往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性。
民俗学家阿兰·邓蒂斯曾分析过,在具有强烈男权色彩的拉丁文化中,男性常会用“宝贝,你让我疯狂”这样的话来恭维美女,虽然对方可能根本没有做出任何表示来引诱他,这种将女性描述为诱惑性尤物的谄媚语只是表达了男性的集体幻想,但“主要是排遣了男性的焦虑而不是反映了女性的真实”。究其本质,是男性通过逆向投射(“你让我难以自制”)来为自己的行为开脱。
身体是无法和欲望完全脱钩的,即便遮掩得再严实、行为再规矩,都不能彻底杜绝两性之间自然的生理冲动。不仅如此,正如《裸猿》一书指出的,禁忌反过来会激发性幻想,如果有一种文化把耳朵遮掩起来,那么耳朵也会成为性感部位。要不然为什么说“禁欲是最高级的性感”?这就是人性。
在体操冠军吴柳芳转型性感热舞主播的争议中,有人不无讽刺地指出:“她为国争光的时候还没跳舞的时候穿得多。”然而,是否“擦边”其实和“露出多少”不尽相关,倒不如说是一种难以界定的“感觉”。
秦雪
前击剑冠军秦雪近年来也转型成了网红主播,像她这样的照片同样有人指责是“擦边”——从那个男生的眼神就能看出,这样的容貌、化妆和姿势对他有多大的吸引力。然而这为什么不能只是欣赏“美”呢?因为在我们的社会文化中,没有单纯的“美”,“美”是透过“道德”的棱镜来理解的。
有一个观察很有意思:为什么美国啦啦队的舞蹈给人一种健康、开朗、阳光活力的感觉,而中国啦啦队的暖场就像“软色情”?原因之一是美国啦啦队员的舞蹈动作充满力量,是运动员的底子。
一位女性读者向我指出她所理解的边界:
人在出卖自己身体的时候是有感受的,这和展示身体之美时不同,这种感受才是分别“性感”和“软色情”的关键。而“被迫性感”以牟利,这就是一种出卖,我不认为这属于市场自由的范围。 这就像我喜欢穿超短裤在路上走,我也喜欢在舞蹈室跳热舞,但我不会在男性客户/甲方面前穿着超短裤跳热舞,因为我知道这是一种出卖。这两件事之间是有鲜明的界限的,如果有人想模糊这个界限,我认为他们非蠢即坏。
这的确给出了一个清晰的边界,问题是:这里所说的其实是一种主观的道德尺度,只能由个人内心来把握其中的微妙之处。这不是法律法规所能介入的地方,以往实际上是依靠羞耻感来约束的,而羞耻感,正是对女性进行道德规训的最有力工具之一。
我们这个社会,如果说对女性“擦边”相当严苛,那么相比起来,对男性“擦边”可就宽容多了。多少性骚扰的事,从“挑战道德边界”的意义上说也是“擦边”,但极少有男性因此受惩处。成龙大哥曾轻描淡写地说,他不过是“犯了全世界男人都会犯的错”。
为什么一个社会对女性的性道德约束更高?尽管有不少女性认为,鼓吹“性自由”其实对不负责任的男性更有利,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相反的情况同样对男性有利。
男权社会的一个基本逻辑,就是男性试图垄断性资源和交配权。《心智社会》一书解释:
尽管不同社会对女性的约束有所差异,但这些规则都是在尽可能限制女性与她们亲属或丈夫之外的男性接触。在实行此类规则的社会中,人们看起来认可一个假设:女性接触男性就会诱发罪恶。 我们不能将这种压迫仅仅解释成为了维护男权统治而滥用权力的结果。这没什么道理,我们需要解释的是为什么会有这种限制,而且巧合的是,尽管这些限制在其他领域或实施方式上有很大不同,但它们总是涉及女性的性自主权。 从来没有一个严格规定了女性的行动和穿着但却允许她们享有性自主权的地方,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只要女性的自主权受到限制,她们的性自由就受到限制,没有例外。
要百分百确保这种性别隔离,最极端的做法就只能是将配偶置于持续监控之下。《红楼梦》里贾元春所以说嫁入深宫是去了“那见不得人的地方”。然而对绝大多数男人来说,要做到这一点的成本都太高了,因而男权社会发展出来的一个策略是:让女性内化这样的道德规则,不容她们享有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权,与此同时,男性可以相对自由地行动。
社会学家爱德华·霍尔发现,一些价值观相对传统的社会认为,强制的性别隔离是阻止异性之间产生欲望的必要防范举措:
美国人已经认识到,控制是存在于人之中而不是存在于环境之中。可是南美拉丁民族诸国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那里的人们认为,一个男人在一个女人面前,若是当时的环境允许,他是断然不能抵制自己的性冲动的;而女人则是易受诱惑的尤物,她们没法抵御任何男人。所以,这种环境完全是受习惯力量控制的。(《无声的语言》)
在这种情况下,拉美各国“ 无论男士还是女士,都指望通过别人而不是通过自己的克制来使自己获得意志 力的 ”。值得补充的是,在一个男权社会里,女性本身就被视为“环境”的一部分,因而要为男性无法控制自己冲动负责。
对照来看,中国社会显然更接近拉美而非美国。心理学家彭凯平的一项研究发现,像卢刚杀人案这样的事件,中国人普遍相信“如果换个环境,他不会这样”,但美国人则认为这不会有什么改变。这与其说是因为美国人认定凶手“本质上就坏”,倒不如说是因为他们认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推诿于外界影响。
中国社会不那么信任个人的自制力。儒家之所以说“男女授受不亲”,正是因为预设两性接触不可避免会动情而乱礼——当然,虽然这种文化规范认为个体缺乏自制力,一旦有什么事,却又会把脏水泼到女人头上,《红楼梦》里分明是宝玉调笑金钏,王夫人却掌掴金钏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逼得她受辱之下跳井自杀。
细想一下就不难发现,中国社会向来认定个体是易受环境影响的。像“孟母三迁”、“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样的典故,都强调了环境对人的强大塑造作用。
时至今日,这一点并未改变,有多少人张口就是“带节奏”,担心网上“不当言论”会“带坏孩子”?再问问周围人,有多少人质疑“异性之间可能有纯洁的友谊”?那意思无非是说,不相信成年男女在交往之后还能把持住自己。既然如此,怎么能不看紧一点?
我们当下之所以围绕着“擦边”议题出现那么激烈的争议,岂是偶然?毕竟,如果认定人是易受影响的,那么树立正确的“社会风气”就尤为重要了,网红的性感形象无论如何都是“影响不好”的。无论出于什么动机,那都是希望通过控制环境来控制个人行为,却不是要求男性自我约束行为。
这种社会心态有着深厚的基础,不可能一夜之间改变,然而从现代社会的演进来看,培养个人的自我控制能力才是方向,也只有当文明人驯化本能之后,女性才能安全、自由地展示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