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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字典》大家都用过,网页版的在线新华字典有使用过吗?您在使用在线新华字典时,可曾对其准确性产生过疑虑?

12月2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称,一些在线字典网站打着“新华字典”的旗号,吸引用户点击访问,实际提供的内容却错误百出,有的字音字形有误,有的词语释义不当,提供的例句更是前言不搭后语,误导读者。

汉字历史悠久、数量繁多、读音复杂、释义困难,是世界上唯一延续至今且仍在使用的自源性文字符号系统。在其学习过程中,字典尤为重要,不仅可以帮助读者理解字义,还在推动汉语规范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当读者在网站上查阅的是错误百出的“李鬼”字典时,只会对学习起到反作用,将“误识”当成知识。特别是对中小学生而言,他们正处于文字的学习阶段,字典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语言学习环境,接触错误甚至具有不良导向的内容,危害不容小觑。

字典如此重要,谁可以出版发售?根据《关于规范图书出版单位辞书出版业务范围的若干规定》规定,辞书包括语文类辞书、专科类辞书、综合类辞书。专科类辞书根据专业分工原则,由相应的专业出版社出版。语文类辞书中少数民族文字与汉语对照辞书由各民族出版社负责出版。出版业务范围中无辞书出版业务,但超范围出版辞书的图书出版单位,一律停止辞书出版、发行业务。而对于在线字典,国家尚未出台相关规定,长期处于监管“真空”地带,这就造成在线字典的内容多来源于网络“众筹”,直接搬运上网,未经严格校对和审核,质量良莠不齐。

作为《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的出版机构,商务印书馆表示目前只有《新华字典》App或“商务印书馆工具书数据库”网页端,尚未推出网页版字典服务。那么,在线新华字典等同类型网站,未经商务印书馆的许可,使用“新华字典”是否违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新华字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法院认定“新华字典”具有特定的历史起源、发展过程和长期唯一的提供主体以及客观的市场格局,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被相关公众知晓,可以认定为未注册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在未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字典网站使用“在线新华字典”等标识,或者在搜索推广环节使用“在线新华字典”等名义,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同时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使用这种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也构成不正当竞争,所以有专家认为,这种行为属于既构成商标侵权,同时也构成不正当竞争。

“李鬼”在线字典不仅违法,还潜藏着众多隐患。这些网站打着“新华字典”的旗号,将字典业务作为引流手段,吸引读者访问,实则开展范文下载、教育培训、起名测字等收费业务。此类网站大多无专人维护,缺乏安全保障,容易被不良网站利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存在泄露风险。究其原因,还是缺乏有效监管。应尽快制定在线字典编纂标准和监管办法,以纸质版字典的编纂标准来要求网页版字典,以此保证网页版字典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同时,还应明确相应监管部门,全面查处清理仿冒字典、侵权字典,加大对“李鬼”在线字典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让网页版字典享受到纸质版字典的“待遇标准”。想要不被“割韭菜”,读者也要懂得辨别,从正规渠道下载《新华字典》App,若发现“粗制滥造”的在线字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

作为工具书,字典担负着不可替代的使命。不论线上还是线下,唯有保证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字典编纂出版工作才能更好满足公众对于文化知识的渴求,提供高质量语言知识服务。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杨璐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