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湖北大学于 1989 年开办旅游专业并正式招生,2000年在全国首批招收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是国内最早开展旅游高等教育和科研的高等院校之一。旅游学院现设有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两个本科专业,旅游管理学术硕士、人文地理学术硕士和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三个硕士点,并在理论经济学、生态学和中国史三个博士点参与博士生招生、培养工作,具有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完整办学层次。历经三十五年的发展,湖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已成为国家级特色品牌专业,形成了独特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学院先后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等十多个国家级品牌。
旅游学院秉持“自强、创变、求真、致远”院训,依托中国旅游研究院生态旅游研究基地、湖北省人文社科(旅游)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数字文旅研究院等多个省部级和校级平台,形成了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旅游学术团队。现有教授 7人,副教授 12人,其中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领军人才 1人。旅游学院依托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国旅游及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相关行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校友广泛分布于政府机构、高等院校、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在全国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为满足专业发展的需要,对接新文科建设要求,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师资博士后人员。
二、招聘计划
(一)专任教师
1.专业方向
以旅游管理、人文地理、地理信息系统、信息技术与大数据管理、城市规划等相关专业领域,鼓励其他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方向。
2.招聘岗位及条件
- 教授(杰出型人才)
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教授或相当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符合学科发展需要,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
- 副教授(骨干型人才)
具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学术训练和研究背景。达到或超过湖北大学副教授评聘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 40周岁。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较强的团队协调领导能力,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
- 讲师(潜力型人才)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博士毕业,年龄不超过 32周岁,具有博士后经历的不超过 35周岁,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有一定的科研积累。能独立承担本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对自身的学术发展有明确的规划。
(二)师资博士后
1.招收学科
理论经济学、中国史、管理学、地理学等学科专业,鼓励跨学科交叉。
2.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 3年,原则上年龄在 32周岁(含)以内;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科研实践背景,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流动站的研究方向相近或一致,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的潜力;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进站条件。
(三)薪酬及福利待遇
1.专任教师
学校将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支持条件,享受湖北大学有关人才引进及专业教师相应标准的薪酬待遇、住房补贴、周转房、科研经费、公费医疗及子女教育福利。对于特殊人才,待遇从优,可一事一议。
2.师资博士后
- 职业发展畅通
在站期间人事管理、薪酬待遇和考核均按照学校现行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签订《湖北大学师资博士后聘用合同》。师资博士后可参加湖北省、学校规定的专任教师岗前相关培训和考试;可承担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可在进站当年申请认定讲师起点专业技术职务;在站工作年限计入专任教师 6 年预聘期,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作为预聘期考核条件使用。
- 薪酬待遇优厚
在站期间实行年薪制(税前),年薪 20万元,包含基本工资、公积金、绩效工资等。若入选国家级博士后人才项目;或博士毕业学校为全球大学排名前 150位高校;或近 4年以第一作者在 Nature、Science、Cell 等主刊中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子刊或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中文一类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年薪可达 25 万元。学院和合作导师从科研平台、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等经费中给予师资博士后一定工作绩效。
- 出站奖励丰厚
出站考核达到相应等次另享受一次性浮动奖励绩效,标准为优秀等次 20万元、合格等次 10万元。
- 叠加享受资助
学院大力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湖北省各类项目,提供一对一申报指导,包括“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计划”“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资助项目”等,入选项目者所获资助与学校薪酬可叠加享受。
- 福利保障完备
享受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同等福利待遇。学校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提供博士后公寓或每月2000元租房补贴;享受校内职工公费医疗待遇;此外,学校建有附属幼儿园、小学及中学,可为子女提供“一条龙”式优质教育。
三、联系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学术简历(含应聘者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研究方向、各类奖励或荣誉)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为“姓名+应聘湖北大学旅游学院+岗位”。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邮箱:357000255@qq.com联系电话:027-88660811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