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开庭,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宣判45名乱港分子有罪,每人判刑50个月至10年不等,此案自2021年3月首次开庭审理,到今天已经3年半了,终于给出了最终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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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好多人大家都不认识,但黄之锋不少人都听过,此人虽然并不是乱港份子的最大头目,但跳的最凶,出风头最广,知名度很高。

这次,黄之锋被判刑4年8个月,合计56个月。

看到这个结果有不少人震惊了,黄之锋这种高知名度的乱港头目,居然只判刑56个月?

别急,黄之锋肯定牢底坐穿。

因为香港没有死刑,最高刑期也只有30年,而黄之锋又非常年轻。

除此之外,黄之锋犯下的事情又非常多,又是海内外关注度极高的头目人物,想要无可争议的判刑需要搜集很多很多的证据,合并起诉不仅困难而且意义不大。

于是我们每搜集完成一桩罪行的证据,就起诉一次,对于证据准备尚不充足的案件,就继续补充侦查,反正欧美很多打了一二十年的司法案件都比比皆是,我们一些案件打了20年还没最终审判那不是很正常么。

实际上这不是黄之锋第一次被判刑了,这个最跳的乱港头目早在国安法出台的第一时间就被火速判刑了。

2020年12月2日,黄之锋以煽惑、组织、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被判刑13.5个月。

罪因是2019年6月21日,大批乱港份子在立法会大楼附近聚集,黄之锋为主要领导者,相关证据非常确凿而且一大堆,黄之锋当庭承认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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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因在2019年10月在铜锣湾组织非法集结,黄之锋以非法集结罪被判刑4个月,又因为违反了当时已经颁布的《禁止蒙面规例》,被判处10日监禁,合计判刑4个月零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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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项罪名都证据确凿,铁证如山,而且判刑恰当合理,不轻不重。

2021年5月6日,因为在2020年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组织非法集结,乱港分子黄之锋被判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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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庭审证据都是反复核实的,经得起任何维度的考验,判罚依据的法条也非常扎实,判刑力度也经得起商榷,欧美随便怎么报道都可以。

2023年4月17日,黄之锋因为在2020年8月在脸书公开警员及其家人个人资料及照片,违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视法庭罪,判刑3个月,另判须付5万港元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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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那直接是黄之锋自己全球公开的,违法的法律也极其明确,只判3个月并付5万诉讼费这个不过分吧。

这种行为毫无疑问是罪,普通人做了都会被判刑,难道黄之锋做同样的事情就可以不罚吗?

然后就是2024年11月,已经审理了3年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终审,黄之锋在其中被判刑5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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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罪行判罚全部都是叠加,旧罪服刑完了才会接着服刑新罪,这个道理和犯了盗窃罪被判刑后被查出还犯了抢劫罪,那所犯盗窃之罪的刑罚并不会自动取消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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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不算完。

目前为止,已经正式起诉黄之锋但还未最终审判的罪名还有足足27个,在排着队等他,每一项起诉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准备充足的证据,严格保障黄之锋应有的诉辩权利,所有流程一个都不会少。

黄之锋的下半辈子,会频繁的往返监狱和法院之间。

如果这剩下的27项罪名全部都成了,那黄之锋的寿命很可能是没有刑期长的,大陆法系的终审监禁表现好还可以依法减刑到20年,这种多罪名叠加的判法黄之锋想减刑都没法减。

牢底坐穿,将是黄之锋唯一的结局。

而相比黄之锋其他同事,坐牢已经是一个很好的结局了。

何依琼,1996年生,本科毕业于香港大学,硕士毕业于瑞士日内瓦大学,乱港头目之一,地位只比黄之锋低一点。

和被捕入狱的黄之锋不同,何依琼早早就卖掉了香港房车,飞到了伦敦躲了起来,逃避了法律制裁。

何依琼认为自己给英美立了大功,又是高学历人才,必受重用,可以在英国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但万万没想到英国政府压根就没管她,而她在英国也找不到体面工作,又自认为高贵,拉不下脸去,有些黄丝到了英国之后愿意刷盘子卖苦力甚至出卖肉体生存,但何依琼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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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何依琼在英国坐吃山空,把自己卖掉香港房车的钱都给花光了。

人生的最后几个月,何依琼住在一间超级便宜的迷你阁楼顶,里面的空间仅仅只能放得下一张小床。每天留出的饭钱只能买一顿饭,何依琼仅有的自由是把这顿饭留在上午或者是下午而已。

就这么硬撑了7个月后,何依琼彻底弹尽粮绝,在饿死之前选择了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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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位黄丝大将和乱港头目在英国的凄惨结局可能带来的“政治影响”,英国政府毫不在意,何依琼之死和路边流浪汉之死的处理方式完全一样。

也许这些人曾经是英美高官的座上宾,但只要离开了香港,没有了乱港能力,那在英美政府的眼里就啥也不是。

事实上根据美媒《华盛顿邮报》及《大西洋》杂志的记者马塔尼的报道,黄之锋在被捕前曾逃至位于港岛花园道的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呆在里面不愿意走了,希望立刻离开香港前往美国,并分别向时任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及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等发信,要求美国提供政治庇护,信件内容显示黄之锋声称若继续留港会有危险,会成为被捕目标,期望获美方政治庇护。

黄之锋的面子很大,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蓬佩奥甚至还专门对他的这封信召集过幕僚进行讨论。

讨论的结果是把黄之锋带离香港可能会给美国带来麻烦,且没有任何好处,不如把黄之锋继续留在香港,无论黄之锋结局如何都对美国更有好处。

最后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当面拒绝了黄之锋提出的政治庇护,只允许他暂时留在圣约翰大厦的办公室里,这里不享受法律上的领事保护,而且房间和床位也不给提供,黄之锋在办公室里也睡不下去,无奈之下只能自行离开了领事馆。

虽然被美国抛弃后的黄之锋最终被捕了,但和惨死在英国的何依琼相比,黄之锋至少还活着,至少还有牢饭可以吃。

牢饭确实不好吃,但再怎么样是不是也比何依琼那种没有饭吃的结局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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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才是香港黄丝的唯一出路。

作者:远方青木(公号ID:YFqingm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