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意外去世,父母拒绝与孙女分赔偿,只因孙女非婚生,那么,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权利究竟有无区别?
先看案件。近日,江苏一男子赵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其生前与女子唐某生有一女,因为两人未结婚,该女孩为非婚生。赵某父母拒绝承认该女孩的孙女身份,也不愿与其一起分配赵某的死亡赔偿金。唐某以女儿代理人身份诉至法院。
那么,女孩作为非婚生子女,有无继承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由该法条可知,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没有区别,享有相同的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由该法条可知,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同时也享有同等获得赔偿的权利。
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解释下,赵某父母同意与唐某一起,作为共同原告参与诉讼。
最终,法院判决对方给予赵某死亡赔偿73万余元,这其中便包括非婚生孙女的合法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