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受气候变暖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自然灾害明显增多。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和地质灾害、风雹、台风、低温冷冻和雪灾为主,干旱、地震、沙尘暴、森林草原火灾等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如何有效防治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为不少城市面临的重要课题。

12月2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简称《草案》)提请第二次审议。记者了解到,《草案》在防治规划、监测预防、综合治理、避险搬迁、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草案》提出,应当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体系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发挥专业人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同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

在防治规划方面,《草案》提出,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应当重点针对地震灾区和川西、盆周山区、川东北、川南、攀西等地质灾害易发区。还应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地质环境变化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补充调查。

科学技术能够进一步筑牢地质灾害防治的新防线。《草案》提出,要建立完善本地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采集、传输、分析、共享和预警发布等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增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还提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救助知识和技能教育,定期组织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同时,针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村(居)民群体,还应进行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提前、主动、预防避让的应急能力。对群测群防员应当给予适当履职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必要的监测预警设备。

红星新闻记者吕佳羽

编辑 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