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乘客火车上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说没尽力救助,未安全送达把承运方告上了法庭。这究竟是谁的责任?为何法院的判决引全网争议?

事件简述

话说最近这火车上的事情还真不少。昨天小编刚说了三门峡山体滑塌致铁路被埋的事,这还没缓过来,这火车上又出事了。

说起这件事,还得追溯到2024年7月18日。乘客黄某原本正在卧铺上安静的休息,没想到突发疾病导致昏迷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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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觉到情况不对的配偶易某立即大声呼救乘务员,并哀求同车厢的旅客对丈夫展开了心脏复苏抢救。5分钟后,列车员赶到,接着开展急救。10分钟后,列车长带着药箱紧急赶来了,指挥并参与急救。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列车长具有红十字救护员证。但黄某最终还是没能挺过来,50分钟后被送医抢救,还是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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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进展

事情发生之后,黄某的家人悲痛欲绝,家人认为铁路承运方在急救过程中没尽力,没把黄某及时、安全地送到目的地,得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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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一纸诉状就将铁路承运方告到了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要求按一定比例赔偿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老年人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各种损失。

法院处理

因为事件发生在火车上,而黄某本身就是身患疾病。这就涉及到了专业知识——“尽力救助义务”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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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详细调查,根据铁路列车员值守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工作人员现场处置的情况,判定铁路方面没有达到履行尽力救助义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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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在法院的多轮沟通下,铁路承运方同意调解。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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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声音

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当看到了法院如此的处理结果之后,全网却掀起了激烈的讨论。

有网友对铁路鸣不平,表示:是铁路方给他造成的心脏问题吗?对这种碰瓷必须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浪费国家司法资源定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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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表示:应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铁路的任务是运输,不是治病!

有的网友赞成这样的处理结果,表示道:如果铁路方在列车上配备两名以上医护工作者,就能避免此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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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网友表示道:火车上的人本来就多,相关部门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乘客在列车上的生命财产安全。这种事情的出现,恰恰说明了铁路方面对于这一块做的不足。

小编的查阅

其实看到法院如此的解决,小编也是很纳闷,便去查了相关的资料。其中对于尽力救助是这样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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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此事也有相关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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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因为这种事情十分常见,所以小编也在网上找到了相关视频,有的律师也此类事件进行了解读。

留在最后

回到事件本身,小编个人认为那所有列车,公交、长途汽车,出租车,都要配备专职医生。不然万一有个旅客身体突发情况怎么办。毕竟“尽力救助义务”,听起来简单,可做起来难啊!

当然啦,旅客也得自己注意身体健康,别给自己和他人添麻烦。

#乘客火车上发病死亡 家属状告承运方##乘客火车上发病死亡 承运方该不该赔偿#

对于这样的事,你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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