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青岛市首批“妈妈岗”用人目录。
此前,山东省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弹性工作方式,探索开设可按需请假的“弹性妈妈岗”、可自选时段的“宝妈班组”、可带回家工作的“流动妈妈岗”。
190个岗位来自7个用人单位
“妈妈岗”是指能够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就业岗位。
此次青岛市“妈妈岗”用人目录共发布了190个岗位需求,来自7个用人单位,涉及餐饮、家政、保安服务等领域,多为钟点工和小时工。
其他地区也在征集相关岗位
11月20日,山东临沂沂河新区也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妈妈岗”。
根据公告内容,这些岗位要求工作时间灵活,适合“宝妈”居家就业的项目,如居家客服、电商直播、手工制品制作、自媒体创作等兼顾家庭与工作的岗位。
同时,征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劳动强度适中、工作环境良好的,可以适当安排双休、接娃送娃等便于育儿、持家的专业技术、管理、销售、生产类等岗位。
“妈妈岗”就业模式早有探索
早在2019年,广东省中山市有企业创新为“妈妈员工”设立特殊岗位,以缓解育儿期女职工的压力。
2022年7月,中山市出台《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从就业扶持政策、培训扶持、税收减免等方面支持推动“妈妈岗”新模式。
此后,“妈妈岗”在珠三角多地落地。
2023年4月,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鼓励用人单位设置“妈妈岗”,帮助育儿妇女更好地兼顾家庭与工作。
2023年8月,广东省出台《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从培育、服务、激励、保障等方面,积极稳妥在全省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
多地“妈妈岗”有效推进落实
目前,多地在“妈妈岗”设置和推行方面均有新的举措。
今年1月30日,广东省广州市人社局公布设立“妈妈岗”的用人单位名录,涉及58家企业。
5月,珠海市人社局、市妇联发布通知,在全市“妈妈岗”用人单位名录范围内,遴选一批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好的用人单位,认定为当年度的市级“妈妈岗”就业基地,授予“珠海市‘妈妈岗’就业基地”牌匾,结合岗位提供、员工权益保障等情况,给予第一年最高20万元、第二年最高10万元,最高共30万元的奖补,并择优推荐参加“巾帼文明岗”评选。
6月,河北省妇联在邢台市探索推行“妈妈岗”新就业模式,并作为全省妇联系统深化拓展“巾帼创业就业行动”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邢台市妇联以设置岗位、招聘宣传、技能培训为抓手,通过搭建项目平台、 产业带动、在家政服务领域实施“共享阿姨”家政服务等多种形式,累计带动2.5万余名妇女通过“妈妈岗”实现了创业就业。
要求充分保障从业者劳动权益
在“妈妈岗”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山东省《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要求,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弹性工作、不强行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因照护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事项,协商明确的应列入劳动合同,依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处理。
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型用工关系,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属于民事关系的,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处理。
来源 | 人民日报、央视网、工人日报、山东省人社厅
编辑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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