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初叶,一个古老的印地安人部落里,在为死去的头人举行安葬仪式前,选中为头人殉葬的黑奴逃跑了,围绕逃跑和追捕组织起了一连串情节,这就是福克纳的短篇小说《殉葬》。
作者 |赵柏田
图源 |图虫创意
19世纪初叶,一个古老的印地安人部落里,在为死去的头人举行安葬仪式前,选中为头人殉葬的黑奴逃跑了,围绕逃跑和追捕组织起了一连串情节,这就是福克纳的短篇小说《殉葬》。
这是一个简洁、紧张的故事,阅读它有一种大雨欲来前的沉闷和窒息。小说中的黑奴,在死亡无形的鞭子的驱赶下,在刺人的黑暗中狂奔,尽管这为了生的奔跑最终被证明是荒谬的。
小说中有一个细节:傍晚,跑累了的黑人看见路上有一根圆木,他就在圆木后面躺了下来,木头上有一队蚂蚁,正列着队向另一头爬去,黑人就慢慢地捉蚂蚁来吃,“就像吃一道菜里的盐花生一样”。他慢条斯理地捉着吃,蚂蚁的队伍还是不散不乱,顺着木头向前爬,爬向它们还漠然不知的厄运。
这个细节让人感受到福克纳强烈的怜悯之心。这种怜悯是针对逃跑中的黑奴的,但它又超越了故事本身。奔跑中的黑奴在路上捉蚂蚁吃,他和蚂蚁的前头,一样都是漠然不知的厄运。福克纳在这里传出了他对这世界的絮絮细语。
绝大多数福克纳的人物,都生存在这样的“一种梦境中”,“在这里,你跑,却不能离开你无法相信的一种恐惧,你奔向一个安全的境地,对之你并无信心”。《我弥留之际》中的本德伦一家像迁徙的蚂蚁一样搬运一具尸体,经历了洪水、大火和腐烂,仅仅是为了把它埋在杰弗生的墓地。同样,在“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拱门的《没有被征服的》中,我们又看到了一队奔突的蚁群,被薛曼将军解放的奴隶,他们盲目地沿着路向任何一条河走去,以为这就是他们的约旦河:
“他们歌唱,一边在路上行走一边歌唱,甚至都不看路的两边。整整两天尘土都没有落下。因为他们通宵都在行进;我们坐起来听他们的声音,第二天一路上每隔几米都有一些走不动的老人,他们坐着,或者躺着,有的甚至还在往前爬,一边叫人家拉他们一把;而别的人——那些年轻的——也不停下来,甚至都不看他们一眼。‘去约旦河’,他们告诉我。‘要渡过约旦河。’”
福克纳的一生,试图寻找到一条途径,一条缓释自身与现实紧张关系的途径。这是一个在内心经常感受到紧张和恐惧的作家,正是因为此,他告诫自己:最卑劣的情操莫过于恐惧,要永远忘掉恐惧。
他的心老是紧绷着,像一根拉紧的弓弦饱含力度。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中,他这样强调他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主题:人类内心的冲突问题。他认为,只有这种内心冲突才值得写,值得为之痛苦和烦恼,才能孕育出佳作来。
福克纳眼里的短篇小说是一个任意选定的瞬间的结晶,在这一时刻,“一个人物与另一个人物,与他的周围环境或与他自己发生冲突”。在著名的打猎故事《熊》里,福克纳让我们看到了那只在荒野上修炼成精的大熊“老班”和追逐它的印第安老猎手山姆·法泽斯之间的冲突,那其实是人与自然的冲突。
福克纳笔下的森林和猎人有着神奇的想像力:少年艾克和山姆一起走在荒野里,“方才暂时对他开放的荒野又在他身后合拢了”,“森林在他前进之前开放,在他前进之后关闭”,而那只烟色的公鹿,“由于飞奔身子变长了”。
山姆·法泽斯矢志不渝地追逐着“老班”,每年11月,他和猎手们一起走进大森林,等候大熊的到来。在少年艾克看来,狩猎注定是无望的、徒劳的,与其说他们是去猎熊和鹿,倒不如说是去拜访,“去参加一年一度向顽强的、不死的老熊表示敬意的仪式”。而大熊也一年一次来到荒野,它来是要把别的小熊赶走,告诉它们快快躲开,是要看看新到营地的都是些谁,这人打枪的本事行不行,能不能适应这里的生活。在这个远离文明世界的荒野里,大熊简直成了森林之神的化身。
这是一场体力、智力和耐性的较量,无休止的等候和追逐和对峙中,人,变得高贵了,有了大自然所要求的怜悯、勇气、谦逊、仁爱和牺牲精神,于是我们看到,少年艾克在山姆的指点下,孤身一人走进森林,把来自文明世界的枪、表和指南针挂在了一棵树上,“把自己的一切都舍弃给荒野”,然后,在一棵大树底下他和大熊相遇了,他看着熊,熊也看着他(森林之神默认了他已成为一个真正的猎人)。熊消失了,“一动不动地重新隐灭到荒野里去”,艾克发现,熊就像他见过的一条鱼,一条硕大的老鲈鱼,连鳍都不摇一摇就悄然没入了池塘幽暗的深处。
这个打猎故事的结局,是猎手和猎物同归于尽。大熊死了,它血肉模糊的尸体旁是那只叫“狮子”的猎狗。失去了可以较量的对手,山姆·法泽斯也很快离开了人世。小说的结束,是成年后的艾克进入森林为他的精神上的导师山姆扫墓。这时的大自然已面目全非,伐木场修起来了,小火车也开进了森林深处,它仿佛是“用爬行速度前进的一架发狂的玩具”,“把一口一口复仇的、费了好大劲才吐出的废气,喷到亘古以来就存在的林木的脸面上去”。机械时代的铁臂把人类昔日的荣耀一下子就抹去了。
《殉葬》里的冲突是什么呢?人与风俗,还是生与死?随着故事的展开,然后出现了我们前面说到过的蚂蚁,它们出现在黑人逃跑的途中是有其意义的,因为正是这个细节里传达出了福克纳对这个世界的絮絮细语,那就是对人的命运的深深的怜悯。这个细节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短篇小说真正的魅力。
1949年,福克纳穿着一件借来的西服站在斯德哥尔摩的讲坛上就是这样说的:任何一个时代的写作者,都不能失去人类亘古至今心灵深处的真情实感,不能失去爱、荣誉、同情、自豪、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在同样优秀的《沃许》(这个小说后来几乎没作改动移植进了一部结构庞大的长篇《押沙龙,押沙龙》)里,福克纳的这种怜悯转化成了愤怒。
尽管他一直在小心翼翼地寻找一条较为温和的路子,描写中间状态的事物,让高尚者和卑劣者在他的小说里共存,但在《沃许》这个小说里,他就像沃许·琼斯放火烧掉房子一样烧掉了邪恶。对弱者的怜悯使福克纳成了一个愤怒的作家。
沃许一直崇拜着庄园主塞德潘上校,忠心耿耿,唯命是从,当他发现上校对自己的孙女弥丽别有所图,他还是相信上校能把一切事情都处理好。后来,孙女生下了一个女儿,他还是感到由衷的高兴,因为上校以他60岁的高龄让弥丽怀孕,再次证明了他的与众不同。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上校对产后的弥丽十分冷淡,他大清早起来是为了看产下了小马驹的母马,而不是弥丽母女。他残忍地对弥丽说,“真可惜你不是匹母马,要不然的话,我就可以分给你一间挺像样的马棚了。”正是这番话使沃许对上校的崇拜烟消云散,摧毁了他的精神支柱,他杀死了他追随了几十年的“英雄”。
警察到来了,喊他出来。“我在这儿,”沃许从窗口平静地说,“是您吗,少校?”“出来。”“是啦,”他依然平静地说:“我先安置一下我的外孙女。”
他平静地杀死了弥丽和她的女儿,放火烧掉了房子。小说的结束,是“干瘦、狂怒”的沃许举着大镰刀,在烈火和强光的映衬下向人们扑去——“他高举着镰刀,向他们,向那些圆睁的马的眼睛,向那些晃动的枪筒的闪光劈来,没有喊叫,没有声音。”
沃许最后的一扑,是这个短篇最光辉的一个瞬间。他反抗了,那是因为他不能忍受长时间的欺骗。他用这个冲向死亡的动作找回了自己的尊严。这种愤怒,福克纳在他闻听加缪车祸丧生的噩耗时写下的一篇短文中已有所表露,那就是:“意识到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反抗、自己的自由。”
《殉葬》中还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陪葬的黑人在临死前要求吃一点东西,人们把食物拿来,看着他吃,可是那些嚼得半烂的东西都从嘴角边退了出来,顺着下巴落到了胸口;后来,他又要求喝水,可是人们只看到他的喉咙骨碌骨碌在动,水却全都落在他结满泥巴的胸脯上,落在了地上。在吃东西,在喝水的那个黑人其实已经死了。福克纳的这句话被一连串的动作湮灭了,这句话是—“问题出在心里,因为心里断绝了希望。”
怜悯、愤怒,在和现实的紧张关系间,它们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但更要紧的,是不要失去希望,因为正是希望悄悄摸索、行走在我们生活的周围,告诉我们为什么不要死,告诉我们真正的道路是通向阳光和生命的那一条。在福克纳的早期作品《野棕榈》的结尾处,那个被判刑的主人公在考虑从虚无和悲哀之中选择一样时,他说他宁愿要悲哀。
即使在与现实的紧张关系之间感到悲哀,也比什么都没有强。因为,虚无是心的灭寂。
福克纳曾做过一个关于小说家舍伍德·安德森的梦,他把这个梦说成一个真正的“轶事或寓言”。在梦中,他看见安德森牵着一匹马,沿着几英里长的乡村道路走着,他准备将马交换,以换得一宿的睡眠。
在这个梦中,福克纳发现了舍伍德·安德森的人生逻辑,他希望将他得到的这个世界,去换得一个由想象的世界。这实际上也是他自己的人生逻辑,他把他那个想象的国度叫做约克纳帕塔法。“约克纳帕塔法县—威廉·福克纳为其唯一的拥有者和产业主,”他在自己画的一张地图下面这样写道,“有一万五千六百一十一个居民,散居在二千四百平方哩土地上。”这片想象出来的土地同时也是一个具有自己的历史及其发展进程的地方,在这里他创造了自己的小说体系。
最初的时候,他还没有学会观察,他的才华还没有集中于他的感觉能力和想像力上,诗集《大理石牧神》的主题和技术,特别是其中厌世情绪、无私的爱和忧郁,更多的是对19世纪末英国和法国唯美主义诗歌的模仿。若干年后,他把自己称作“一个失败的诗人”。那时,他已经发现了自己想像力的源泉:其来源不是密西西比河边小镇的生活,也不来自英国诗歌,既不在实在的大地,也不在想像的天空,而在于它们之间具有的某种紧张状态。与此同时,他也在思考自己的处境和南方的没落,逐渐地,他的沉思演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内部互有关联的图景,这幅图景后来成了他的南方世系小说的主要内容。
一个人可以做一流的小说家,为什么还要做那种纽孔里插一朵小黄花的三流的唯美主义诗人呢?这个从诗歌到小说的转折开端或许是与舍伍德·安德森的友谊有关,但更多的是与他的经验、与他童年时听到的传说和故事有关。早期的小说《亚伯拉罕父亲》里包含着他的斯诺普斯家世小说的萌芽,《沙多利斯》里他开始运用地区和家族的传说。而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则回溯了早年他的家庭的结构和他自己人生初年的回忆。当他回复到他早年的口头叙事文学的传统时,也退回到了包括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的著作在内的欧洲小说的传统。
经验和传统的双重驱动,使他既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又是一个坚定的现代派。但即使他意识到小说是他合适的手段,他还是神往着诗歌,在他眼里,诗歌处理的事情是那样的“纯粹和深奥”——“诗歌处理的是普遍性的事物”,而小说家——他认为——“处理的是自己的传统”。
进入福克纳的小说世界好像是在进行一场疲惫的旅行。在这个世界里,人物的意识总是要落后于行动,我们看着小说中的人物几乎有点盲目地动来动去,好半天我们才会发现小说家真正的意图。他在小说里流露的对读者的冷漠、轻微的不信任感,使我们不禁要怀疑他是不是在为公众写故事。他固执,自信,对故事的去向和人物的来去成竹在胸,这或许只是因为,他所有的小说就是一个小说,他的每一本书都是同一个生命图景的一个部分。
《没有被征服的》或许是进入福克纳小说的一条便捷通道,这不仅是因为这组小说中故事发生的时间最早,更因为这里有着他所有作品中戏剧性冲突的一个中心。冲突一方是沙多里斯一家(按传统行事的人们),另一方是入侵的北军和形形色色的同盟者。从情节表面来看,这是一个家庭和地区卷入战争和遭受战后余殃的故事,但实质上这是一个成长小说。
这种成长的模式甚至延续到了《熊》里。小说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在文明世界和未遭破坏的混沌世界的边界上如何长大成人的故事。时间的流逝是这个故事的精神实质,主人公艾克的年龄是小说结构上的主要因素,森林和荒野是小说主要情节的背景,枪和火车的意象贯穿整个故事,也是统一全局的主题。
这是福克纳进入光明世界的首次尝试,相对于他之前写下的疯狂而忧郁的《喧哗与骚动》,带有强烈戏谑精神的关于一个家庭瓦解的故事《我弥留之际》,福克纳后期的小说像是另外一个人写的。他开始正面描写人的天性以及道德中积极的力量如何击败邪恶,这或许是他在“人是不朽的”这一信念下的实践。他用故事提醒人们记住人之为人的这一切——“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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